環保署7月起實施「一次用飲料杯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連鎖飲料店、連鎖便利商店、連鎖速食店及連鎖超級市場在消費者自備飲料杯購買飲料時,必須提供與未自備飲料杯至少5元的價差。
其實在2011年就有自備飲料杯的優惠,但環保署說明,舊制要求業者提供1~3元的優惠,但效果有限,因此提高到減免5元,對民眾更「有感」、更有誘因。
Q:早餐店、夜市商圈適用嗎?
A:不適用。
優惠實施範圍包含,連鎖飲料店、連鎖便利商店、連鎖速食店及連鎖超級市場,早餐店、夜市、商圈或者提供附餐飲料的餐飲業不在管制範圍。
Q:買一送一2杯都有優惠嗎?
A:不一定。優惠是有自備環保杯且以「購買、消費」為原則,非以購買方式(如促銷、贈品),業者可以不提供優惠;也就是說,只要消費、購買就至少有5元優惠,其他試喝、集點、買一送一等,則是由業者自行決定。
Q:使用大容量自備杯盛裝2杯飲料,折扣怎麼算?
A:以消費飲料杯數提供優惠金額,例如使用大容量杯裝入2杯(或以上)飲料,則折扣應為2杯優惠金額。
Q:折抵優惠可以改換飲料加量或集點方式?
A:不可以。業者所提供自備杯優惠應以當次消費提供5元以上價差為主,飲料加量或集點優惠不適用。
Q:不同容量飲料獲得的折扣是否有所差異?
A:沒有,消費者自備飲料杯時,店家所須提供5元優惠,不因購買不同容量的飲料而有所差異。
Q:內用沒喝完,使用自備杯裝打包還有折扣?
A:沒有,在點餐已經選定飲料的盛裝方式,之後才因各種原因要改以自備飲料杯裝時,不符合消費者自備飲料杯條件,無法享有5元的折抵優惠。
Q:自備免洗杯消費也能折價嗎?
A:不行!自備「非一次用」飲料杯才能享有5元折抵優惠,如果使用一次用(免洗)飲料杯業者得不提供優惠。
Q:如果自備飲料杯有殘漬,業者是否仍提供優惠?
A:如果杯中殘漬可能影響飲料風味,也可能影響健康,業者可以拒絕出售,呼籲消費者注意清潔。
Q:自備飲料杯、借用循環杯材質是否有限制?
A:自備飲料杯「不限制材質」,但必須符合衛福部食藥署「食品器具容器包裝衛生標準」相關規範,且必須是「可重複清洗使用」的飲料杯。
Q:拿A店循環杯買B店飲料可否折扣?
A:可以。只要拿符合相關規範的「非一次用」自備飲料杯、循環杯進行消費,得享有優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