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含大陸、英國陸續施打新冠疫苗,但台灣何時到貨至今沒有著落,有媒體報導有台商因為疫情無法返回工作地,預計組團到香港或是澳門施打。不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發言人莊人祥表示,沒有限制不能出國施打疫苗,但萬一染疫,就是「明知故犯」條款,返台就不能申請防疫補償。
▲指揮中心發布防疫補償申請資格。(指揮中心網站)
有媒體報導指出,台商圈傳有廠商代理到輝瑞疫苗將釋出5萬劑,在香港或澳門施打。
對此,指揮中心發言人莊人祥表示,出國接種疫苗是個人自由,指揮中心不會限制,但若是為了接種新冠疫苗出國,結果卻染疫,返台後不得申請每日1000元的防疫補償。
但是目前可以出國的目的,除了求學、工作、緊急需求或是商業等理由外,目前並沒有施打疫苗的種類,因此出國僅為接種疫苗,立刻回台後居家檢疫,無染疫者是否可領取隔離檢疫期間,每天1000元的補償,莊僅說,依個別狀況評估可否給與。
莊人祥提醒目前全球新冠肺炎旅遊警示仍是最高的第三級,當地染疫風險高,且飛機又是密閉空間,在機上也有感染風險,希望民眾考慮出國接種疫苗前,應將上述感染風險一併考慮。
本文授權自中時電子報,原文見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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