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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鬧糾紛:瑕疵車、標錯價、旅遊行程變更 — 不當冤大頭 有些事不能就這麼算了

消費鬧糾紛:瑕疵車、標錯價、旅遊行程變更 — 不當冤大頭 有些事不能就這麼算了

周康玉

個人成長

林育瑋 攝影

2014-08-06 09:34

小美在網路上買枕頭,產品到貨後,小美覺得新枕頭太硬想退貨,但商家卻說商品一經拆封就不得退貨,小美該怎麼辦呢?

分期付款買車 不繳貸款恐被扣車

 

Q:小都分期付款買車,不料卻被公司裁員,收入中斷的他無法繼續繳車貸,小都擔心車子的所有權不保,也怕車商扣走自己剛買不久的新車。

 

A:民眾使用分期付款買車時,車商提出的買賣契約中,會有「附條件買賣」,也就是說,當購車人繳清全部貸款、一定成數的金額或是履行特定條件之前,車輛所有權仍然屬於車商所有,車主要繳清貸款後,購買者才取得車輛的所有權。信誼爾雅法律事務所律師陳威駿說,根據「動產擔保交易法」規定,若小都無法繼續繳款時,車商可以取回這輛車。

 

買到瑕疵車 可要求退貨還款

 

Q:小敏的機車剛買不久就頻頻熄火,送廠檢修後仍未改善,他向車廠要求退貨,對方一口回絕,並說只能延長保固。小敏投訴消基會後,車商才改口要幫忙把車賣到二手車行,但不負擔折舊損失。小敏要求調閱維修紀錄,也遭車廠拒絕,小敏要如何保障權益呢?

 

A:賣方出售商品有「瑕疵擔保責任」,意思是商家有擔保商品品質的義務,只要有發生瑕疵,不管賣家是不是故意的,都要負責。

 

以案例來看,小敏買到有瑕疵的機車,有三種方式得向車廠主張:一是解除契約,退回商品、要回之前付的錢;二是減少價金;即退部分費用;三是請求損害賠償,也就是付賠償金。若是商家不予理會,消費者可以直接向縣市政府消保官投訴。

 

消費者應於發現瑕疵後立即通知商家,消費者若不在通知商家後6個月內主張瑕疵擔保權利或自商品交付時起經過5年,則主張瑕疵擔保的權利消滅。但若在期限內主張,商家都不能因為「產品使用過了、變舊了」當作理由,而不予負擔其間的損失。

 

至於商家表示要幫忙轉賣到二手市場,卻不負責折舊的損失,這也是不對的。賣家本來就應擔保產品品質,折舊的損失當然也不應該是消費者負擔。

 

另外,若是小敏要求調閱機車的維修紀錄,商家就有義務提供,如果車廠不願意提供,買方可向消保官申訴,消保官為了解狀況,通常會發函車廠要求說明原因或為進一步的調查。

 

消費糾紛喬不攏怎麼辦

                                                                            ↗和解

找消保官申訴→消保官進行調查→買賣方開協調會

                                                                            ↘談不攏→提民事訴訟

 

 

防水手機不防水 3招維護權益

 

Q:小千買了一支號稱防水手機,想不到一下水就壞了,小千該如何維護自己的權益呢?

 

A:遇到這種狀況,陳威駿表示,小千有三種方式保障自身權益。首先是請求「債務不履行」。這裡的債並不是傳統印象中金錢借貸關係,而是契約上商家應該要提供防水手機的義務,但商家卻賣給小千一支不具約定品質的手機,商家沒做到契約上的義務,小千可以請求解除契約。

 

第二種方式是,小千能用「意思表示錯誤」來維護權益。所謂意思表示錯誤,是指消費者內心所想的,與實際得到的不一致,且在交易上認為重要者。以案例來說,小千想要買防水手機,並以為自己買到防水手機,結果實際拿到的商品卻不是。

 

最後一種方式是小千可以要求商家負起「瑕疵擔保責任」。因為商家與消費者約定,手機應該能夠防水,但實際卻沒有這項功能,所以商家都要負起責任。

 

要注意的是,債務不履行和瑕疵擔保很像,基本上都是指商家沒有提供良好品質的商品。但債務不履行要成立,必須要能夠提出證據,把責任歸咎給商家才成立。而瑕疵擔保只要證明這個物品有「瑕疵」,不管是不是商家造成的,都可以成立。所以相較之下,後者比較容易成立。

 

 

別被唬!網購包裹拆封後仍可退

 

Q:小美在網路上買枕頭,產品到貨後,小美覺得新枕頭太硬想退貨,但商家卻說商品一經拆封就不得退貨,小美該怎麼辦呢?

 

A:網路交易算是「郵購買賣」。消保法規定,凡是透過「郵購買賣」,消費者都可在收到商品後的7天內,提出退貨通知,且不需要任何理由,也不用負擔任何費用。

 

陳威駿說,若賣家是專業的網路商家,小美可透過消保法來要求退貨;但如果賣家也是普通民眾個體戶,如民眾要轉手賣自己看過的二手書,這種民眾對民眾的買賣,就不適用消保法的7天無條件退貨規定。此情況下,就要透過民法中的買賣規定,小美若可以提出正當理由,如枕頭有瑕疵等,還是可以要求解除買賣關係。

 

至於網購包裹上標註一經拆封不得退貨,陳威駿說這樣的標示是無效的。因為消費者要拆封才能檢視產品是否完整。但陳威駿也提醒,若消費者想要退貨,必須維持產品的完整性,且7天檢閱期僅適用網路交易,消費者若在實體店鋪消費,無法享有這項保障。

 

網購付款完成 視同交易成立

 

Q:阿宅逛網拍時,發現一台最新款筆電價格便宜得離譜,便呼朋引伴搶買,想不到隔天商家卻說是標錯價不出貨,阿宅能要求商家出貨嗎?

 

A:網路賣家可以在2天內提出正當理由,如標錯價、遭駭客入侵等,就能拒絕出貨;不過消費者一旦完成付款行為,就視同交易契約已經成立,阿宅就能要求賣家出貨。

 

過去許多廠商為了加強預防機制,會在買家下單後,自動回覆一封「交易審查中」的信件給消費者,這封回覆信代表商家尚未同意交易。但陳威駿指出,現行規定是,只要消費者完成付費,交易契約就算成立,商家不能藉此說交易不成立。

 

被攔路推銷買產品 7天內可反悔

 

Q:小紅在路上被攔路要求做問卷、推銷保養品,小紅買了後悔想退貨,想不到業者翻臉不認人,拒絕小紅要求,小紅該怎麼辦呢?


A :這種攔路交易的方式又叫做「訪問買賣」,凡是商家未經消費者邀約,在消費者的居住所或其他場所從事銷售,進而發生買賣的都算,包括直銷業者、信用卡、保險業者等等都算。

 

《消保法》第19條中考量到訪問買賣和郵購買賣,通常是在急迫的時間或壓力下,或是消費者無法接觸到商品實體,導致買方難以謹慎判斷,進而買了不合意或不需要的商品,消保法為了保護消費者,賦予消費者7天的猶豫期。所以小紅若是反悔想退貨,同樣可以在收到7天內退回商品,或是書面通知解除契約,同樣不需要任何理由,也不用負擔任何費用。

 

買禮券眉角多 切記要3點不漏

 

Q:小祥向百貨業者購買商品禮券,但後來才發現自己根本用不到,小祥能拿禮券向業者要求換回現金嗎?若是業者不幸倒閉,小祥能向誰求償呢?

 

A:若小祥是在實體商店購買禮券,就無法退費;若網路上購買則仍享有7天無條件退貨的保障。但陳威駿提醒,禮券種類百百種,禮券的主管機關並不是消保會,而是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像是零售業屬於經濟部,旅遊觀光歸屬交通部,瘦身美容業則是衛生署等,進一步的規定限制還是要看各主管機關規定。

 

雖然禮券種類眾多,但依據「商品禮券定型化契約」所規定,如果業者在禮券上記載「未使用不得退費」、「逾期作廢」等,違反消保法中「平等互惠」的原則,這些規定就不能成立。

 

要是商家不幸倒閉,消費者也別擔心,因為消保法中規定商家發行禮券,要有「履約保證」。以零售業來說,業者在發行禮券的同時,要先提撥足額的「履約保證金」到金融機構或信託專戶,以防止消費者要求退費時,業者沒有現金可退,因此就算店家結束營業,信託機構仍要擔保禮券的價值。

 

禮券規定要3點不漏:

1.註明發行人名稱、面額、使用方式

2.要有發行人履約保證責任方式

3.消費爭議處理申訴專線

 

跟團出遊行程遭變更 團員可Say No

 

Q:小偉跟團出遊,想不到到了當地,導遊卻變更行程,跟當初講得不一樣,小偉只能吃悶虧嗎?

 

A:出遊後領隊想要變更行程,前提是要因為天災、外在的不可抗力因素,或是安全考量,可徵求三分之二的旅客同意後,才可以變更。而變更行程的費用,旅行社也要多退少補。

 

但如果旅行社沒有正當理由,就隨意更改行程,小偉就可以申訴或提告。這時證據的保存就很重要,陳威駿建議,最好能拍照、錄影存證。且旅行社任意變更行程,最高賠旅費2倍的違約金;若是惡意遺棄旅客,最高賠旅費的3倍。

 

陳威駿提醒,若民眾發現行程內容縮水,可向旅行社要求補差額的2倍。舉例來說,如果原定飯店的房價是5000元,最後卻只住3000元,就要賠償4000元。

(原房價5000元-新房價3000元=差額2000元;2000元X 2倍=4000元賠償)

 

律師小檔案 陳威駿

任職:信誼爾雅法律事務所

經歷:國際通商法律事務所律師、眾達國際法律事務所律師、中道法律事務所律師

專長:民事與商事訴訟、刑事訴訟及行政爭訟

著名案件:證交法、金融、不動產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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