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分期付款,還有一種購買年貨的方式,叫做「關撲」,又叫「撲賣」,類似現在的有獎銷售,但是卻散發出濃重的賭博氣息。
撰文/李開周
宋朝話本《趙縣君喬送黃柑子》講了一則小故事,非常具體地再現了撲賣的具體場景:
忽見一個經紀挑著一籃永嘉黃柑子過門,宣教叫住問道:「這柑子可要博的?」經紀道:「小人正要博兩文錢使,官人作成則個。」宣教接將頭錢過來,往下就撲,撲上兩、三個時辰,再撲不得一個渾成來。欲待再撲,恐怕撲不出來,又要貼錢;欲待住手,輸得多了,又不甘伏。
某小販走街串巷賣水果,顧客去買,他先讓顧客賭博。怎麼賭?擲銅錢,三枚一起擲,擲到地上,看正面朝上還是背面朝上。
假如三枚全是背面朝上,叫作「渾成」,表示顧客贏了,可以拿走一籃水果,但無論輸贏,每擲一次都得付給小販兩文錢。
從數學概率的角度看,顧客的贏面是很低的。三枚銅錢同時擲,可能擲出八種結果:
正、正、正
★ 反、反、反(渾成)
正、正、反(叉)
正、反、正
反、反、正(快)
反、正、反
反、正、正
正、反、反
在這八種結果裡,只有一種結果是渾成,所以顧客擲出渾成的概率只有八分之一,平均每擲八回才能贏一回(可參照第一五五頁)。
當然,還只能是平均,實際情況有可能比這個還要慘得多,像故事中那個顧客「撲上兩、三個時辰,再撲不出一個渾成來」,就是典型例證。但是如果他運氣特好,第一次就能擲出渾成,付給小販兩文錢,就能把一籃子水果拎走,簡直等於免費奉送。
宋朝商販的撲賣方式多種多樣,可以讓顧客擲銅錢,也可以讓顧客抽籤、甩飛鏢、猜燈謎⋯⋯
抽籤的玩法較為複雜。譬如說南宋臨安有個叫賣滷味的小販,一手提著一籃子滷味,一手搖著一個大籤筒,籤筒裡共有十二根竹籤,每根竹籤上都刻著數字,有的刻一,有的刻二,有的刻三⋯⋯有的刻十二。
顧客來買滷味,需要先付十文錢,然後從籤筒裡抽三根竹籤出來,假如這三根竹籤的數字之和大於二十三,就可以拿走一隻大滷雞—花十文錢就能買一隻大滷雞,自然是挺划算、誘人,所以很多顧客都願意來抽籤。
表面上看起來,二十三這個數字並不大,抽中數字總和大於二十三的三根竹籤好像很容易。
但經過計算會發現,顧客的成功率並不高:從十二根竹籤中隨機抽取三根,共有二百二十種組合,用電腦程式將這二百二十種組合全部排列出來,數字之和大於二十三的組合只有五十三種,拿五十三除以二百二十,顧客的贏面不到四分之一。
擲飛鏢是最好玩的撲賣方式。一張大圓盤,上畫六十四卦,每一卦象上面各貼一隻小動物,每隻小動物都有黃豆粒那麼大。
撲賣的時候,小販跟前有放一麻袋葡萄,嘴裡嚷道:「葡萄撲賣了啊,扔飛鏢買葡萄,一扔一個準,一嘗一口鮮了啊,一文錢扔一次,兩文錢打兩鏢,公平交易,童叟無欺!」
您湊過去,給賣主一文錢,接過來繡花針大小的飛鏢,對準高速旋轉的八卦盤,甩手就是一鏢,啪,釘住一隻小狗。賣主在旁替您加油:「打獅子,快打獅子,打準獅子這袋葡萄就是您的了!」
可您花了幾百文,甩了幾百鏢,天下的畜生都讓您打遍了,也未必能打到獅子,只好狠狠地瞪一眼小販,悻悻然而去。
總而言之,無論是哪種撲賣,顧客的贏面都不大,最後賺錢的都是商家。可是有誘人的獎賞(以超低價格買到鍾意物品)激勵著,絕大多數顧客還是會前仆後繼地試試手氣,就像現代人買樂透彩一樣。
由於撲賣的賭博性質較重,所以宋朝官方常常禁止,只有到了春節期間才為撲賣大開方便之門,允許所有商家光明正大地引誘顧客上當。
如《東京夢華錄》載:
(新正前後)開封府放關撲三日。
《夢粱錄》載:
正月朔日,謂之元旦……街坊以食物、動使(日用品)、冠梳、領抹、緞匹、花朵、玩具等物沿門歌叫關撲。
食物、衣服、家具、玩具、首飾、幡勝,一切年貨均可撲賣,大街兩旁熱鬧非凡,買不起年貨的窮人大可以從腰包裡摸出僅有的幾文錢,擠上前去碰碰運氣。
(本文摘自《過一個歡樂的宋朝新年》,時報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