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位經營公司、管理40位員工的網友在「Mobile01」發文表示:「台灣低薪的主因是放太多假!」引起網友眾多討論。
編按 : 工作到底是為了什麼? 當老闆列出一條條的願景,希望員工一同努力配合時,老闆本身又提供了員工什麼呢?
台灣職場勞資不平等的狀況早已不是新聞,為什麼慣老闆總是能振振有詞,認為千錯萬錯都是員工的錯?來看看慣老闆常見的6種症狀有哪些?
景氣不好,請大家共體時艱
這句話聽起來太耳熟「現在景氣不好,公司業績差,請大家共體時艱,一起努力團結……」
工作就是要賺錢啊!不然要幹嘛!如果純粹只要求員工有理想熱情,而絕口不提薪資報酬,員工不會去當義工就好嗎?
江湖上有句話說得好:「帶人要帶心,帶心要帶錢」薪資獎金絕對是員工認同公司和賣力工作的最大誘因。台灣人很熱情好說話,相信對大多數的員工來說,和公司共體時艱是沒問題的,只是景氣好轉,老闆有賺錢的時候,可別把員工當隱形人啊!只可共患難,不願共享福的公司,要求員工有工作熱情,根本就是緣木求魚啊!
「可以在這裡學到很多」=實習不支薪,試用期薪水低,扣薪明目多
很多時候,慣老闆需要找些免洗工具人,幫忙打打雜跑跑腿,之前這類職務還需要開個時薪工讀生職缺,但這幾年實習風氣興起,有些慣老闆卻以扭曲的角度看待,認為這是用免費勞工的大好機會呢!至於實習生來公司能學到什麼?才不關他的事
當然,實習制度對勞方來說,並非全然毫無價值,就算不一定有專人一對一的指導,但跟在正職員工身旁,一定多少可看出該職務的工作狀況和絕竅。如果有機會到公司各部門輪調,雖然辛苦,其實是件好事,因為更能了解這份產業的工作全貌,減少職場撞牆期,這樣的實習過程才是有價值的。另外,實習生自己的主動態度也很重要,記得把握機會多提問,就算公司是慣老闆,還是可能遇到好前輩,多問多賺!
反之,如果每天都待在辦公室,只要幫忙一些簡單瑣事,看來輕鬆,卻沒機會更深入認識這份工作的內容或專長的話,才是被利用了!就算拿到了實習證明,也未必對未來的工作有幫助。
畢竟,既然實習工作已經放棄薪資,就一定要找到其他價值。若發現自己每天都在做「重複、低技術性」的事,就該好好考慮這個實習工作是否值得了!
至於「試用期」,大多上班族都不陌生,也能接受,大多數人卻沒留意,不少魔鬼藏在細節中!例如在試用期只給基本工資(甚至更少),談好的薪水試用期要打8折......這類做法時有所聞。
大部分求職者在面試時只注意錄取後的薪資條件,少問了試用期相關規定,因此不少人是領了第一個月薪水後,才發現原來自己在「試用期」內的薪資條件與當初所談不同,這下子進退兩難,雖有些不甘,但為了保住工作機會,多半只能默默蒙受損失。
至於企業這樣做是否合法?目前勞動部和法院的見解不一致,有模糊空間,最好的自保之道是確認錄取後,就要問清楚試用期相關規定:「試用期薪資和正式員工一樣嗎?試用期多長?是否需要經過特定考核才算通過試用期?」
就算成為正式員工,某些公司還有許多扣薪內規,例如上班接手機1次扣200、遲到1分鐘扣50……慣老闆為了把員工薪水挖回來,總會想方設法立下各種扣薪名目。當員工的人,就算面試時沒機會問這麼細,報到第一天一定也要搞清楚公司是否有這類內規,否則將來荷包損失不說,每天上班都得提心吊膽怕被扣錢,無形的壓力也很大啊!
遇缺不補,把你當葉問,一個打十個!
走一個同事就會補一個新人?恐怕很多公司都沒這麼做。員工離職後,很少企業能做到完全無縫接軌,某些慣老闆甚至開始打算盤:「反正少一個人,工作其他人分著做好像也OK?先試試看搞不好也撐得下去,就省一筆人事開銷了!」
而對留下來的苦命員工,往往會用「你可以學到更全面」、「因為你能力夠,給你更多任務」等理由說服,當然還有最著名的「都沒有找到合適的人選,大家共體時艱……(以下說明請參考第一條)」
當然啦,這樣或許多少能鍛鍊自己其他能力,將來不是葉問也是鋼鐵人~但如果1個人做了2個人(甚至更多)的工作,老闆要不要也給2倍薪呢?再說,「能力因此增加」的論點也只對了一半,如果長期必須多工處理,就不容易在本業上持續精進,如果忙到筋疲力竭也只能勉強維持如常運作,對公司和員工雙方都不是好事啊!
如果上班已經全神貫注工作8小時還經常做不完,必須時常加班,就可能代表工作超量了!一定要找機會向上級反應負荷過重,假如一直悶不吭聲,就只能永遠當阿信啊!(而且慣老闆才不會對你唱《感恩的心》!)
下班假日LINE不停
有了LINE之後,老闆好像就忘了員工有下班這回事,隨時想到什麼就下達指令,讓員工感到莫名壓力,被迫在私人時間也要處理公事。甚至有些慣老闆還會冠上「責任感」、「向心力」這類大帽子,讓員工產生罪惡感,乖乖配合。
萬一不幸老闆是傳Line狂人,就算不得不回,也要回得有技巧,例如「了解,明天上班會立刻處理」,回覆時間也建議稍微拉長,大約控制在收到訊息半小時後再回覆。如果好傻好天真的秒回+使命必達,只會讓老闆變本加厲,從此認定你是該隨傳隨到的小李子啊!
你是白領,勞動節不放假
當低薪高工時成為所謂的業界常態,身為勞工,唯一能盼的,也就只剩下放假這個小確幸了吧!
但卻有個真實案例:老闆以「我們的休假制度都照公家機關走,所以勞動節不放假。」、「你們都是知識份子,怎麼會把自己當工人呢?」為由,宣布勞動節當天正常上班。實在很想問問這位老闆:「公務員調薪也會跟著調嗎?公務員的其他福利也完全比照嗎?」
先不說此番言論背後的職業歧視,這話還有另一個很大的謬誤--認為只有在工地、工廠的藍領階級才是「勞工」?!事實上,只要不是自行開業、是領薪水的工作者,都是「勞工」!醫師、工程師、老師、執業律師……統統算勞工的一份子。而且,適當的休假制度,本來就是勞工應有的權益。該位老闆這番說詞不僅荒謬,也違反勞基法,還是乾脆點讓員工放一天假,不會因此世界末日啦!
工作是你的責任,所以沒有加班費
「上班打卡制、下班責任制」這種萬惡「台式責任制」,早就引起不少民怨。但仍有不少老闆會依據員工下班的時間來判定是否認真。對此實在很想說:老闆們~別再相信沒有根據的說法了!喜歡員工晚下班是吧?一定會有耍小聰明或心生不平的員工,把下班的休閒拿來上班時間做,等下班時間到了再開始認真工作就好啦!
也有老闆振振有辭的說:「加班的人是自己效率不好,怎麼還要我付加班費?」這種似是而非的說法也令人氣得牙癢癢(啊不然你來做做看啊~看你動作會多快)表面上看來這話雖不能說有錯,但實務層面上,很多員工加班是因工作超量啊!
老闆啊,假如加班不用人事成本,你工作量還會給得剛剛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