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法律崇尚消費者保護,賣方往往被賦予更重的義務。然而,貞操無法藉由法律約束,買者該當心的,永遠是「人心」。
▲假油真油傻傻分不清,消費者該如何當心?(圖/Liz提供)
有句拉丁諺語「Caveat emptor」,意指「買者當心」。由於買方通常不具備賣方對於其所販售的商品或服務的資訊,買方必須小心檢查,以降低於交易中受損的風險。《失去貞操的橄欖油》一書就稱「買者當心」為「橄欖油交易的金科玉律」。
該書回顧了橄欖油的造假歷史,諸如摻入低價的榛子油或脫臭橄欖油,或混合不同產地的劣質橄欖油,以偽裝成百分百義大利製產品,即使歐盟針對橄欖油的分級、特性與標示已有詳細規範,類似摻假事件仍層出不窮。看在最近深陷餿水油風暴的台灣民眾眼裡,恐怕有種「親切感」吧。
書中一個例子讓我印象特別深刻。農藝學家馬茨在德國的超市購買了三十一瓶特級初榨橄欖油,寄送到佛羅倫斯做測試,結果只有一瓶符合特級初榨的品質,大品牌如Bertolli、Carapelli則被歸類為「不宜被人類食用的燈油」。
馬茨將測試結果刊登在他所發行的雜誌上,遭Carapelli提告誹謗。雖然法院最終還馬茨清白,本案卻凸顯出共犯結構下的貪得無厭:理應量少價高的特級初榨橄欖油,成為量販超市的割喉戰場,一公升特級初榨橄欖油只賣二歐元,廠商仍可賺取利潤,消費者還以為撿到便宜。
而由於這些低價「特級初榨」橄欖油往往味道溫和,不具備該等級應有的辣味、苦味與果香,消費者對於特級初榨的品味正在被侵蝕。
對照台灣的餿水油事件,相關討論仍無法聚焦於豬油的風味或分級,除因豬油在台灣本來就欠缺類似橄欖油的規範,本次風暴亦搆不上品味的層次,而是連最基本的民生食品安全都無法確保。食品供應鏈層層淪陷,大廠名店紛紛中鏢,什麼東西摻了什麼是一團謎,在極大的資訊不對稱下,買者該如何當心?
現代法律崇尚消費者保護,賣方往往被賦予更重的義務。然而,貞操無法藉由法律約束,良知亦非肉眼可見,買者該當心的,永遠是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