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政府為提升癌症民眾的健康福祉而研擬開徵「酒捐」,作為癌藥基金的穩定收入。
我們要進一步提出,開徵酒捐或酒稅更是世界衛生組織推動的全球酒害防制策略的五大行動方案之一!
因此,我們共同表示肯定與支持!
早在2010年的第63屆世界衛生大會中,會員國一致通過「全球酒害防制策略」(Strategies to reduce the harmful use of alcohol: global strategy),各國政府均支持與表示將落實該防制策略。
當年,我國國民健康局(今國民健康署)也同步研擬十大酒害防制草案,其中重點之一即為課徵酒捐,並且規劃將酒捐用於中央與地方之酒害防制、酒癮戒治與酒害受害者之救助,以及全民健康保險安全準備等。
現行《健康保險法》第76條,即明定為了平衡健保財務,應提列安全準備金,在五項安全準備金的來源中,其中之一即為「政府已開徵之菸、酒健康福利捐」。
然而,可惜十多年來政府原地踏步,時至今日終於有所突破,展現致力於提升人民健康的極大魄力。
許多實證研究證實,課徵酒捐或酒稅,可以降低酒害。相反地,降低酒稅會帶來健康災難:芬蘭曾經把酒稅降低32%,結果每人每年平均飲酒量增加0.5升,3年之後酒精性肝病變上升46%,酒精相關的死亡也上升31%。
研究也顯示,課徵酒捐或酒稅對於青少年或低社經層者等弱勢族群,與其他族群相較下,保護作用更為顯著。
飲酒行為往往是個人對酒精的正向期待與預期不良後果之間,一個折衷的決定,然而,酒後的後果或代價,不論是健康損害或各類社會問題,在飲下酒精的那一刻即開始產生。
從經濟學理論來看,政策應將這些外部成本內部化,例如課徵酒捐或酒稅,以實現資源的最佳配置,減少負面影響,並促使人們在飲酒的當下,即開始思考代價與可能後果,引發找到平衡點的最佳決策。因此,酒捐或酒稅可視為消費者手中的方向盤與剎車器,促進飲酒的明智決策。
規劃課徵酒品健康捐,可參考臺灣成功的菸害防制經驗。在2009年調高菸品健康捐後,菸銷售量與吸菸率在一年內皆下降約一成,估計有33萬人戒菸,每年節撙健保支出約十億元,這還尚未計入戒菸後個人健康與社會功能提升的益處。根據財政部統計處資料,2023年酒品稅收約為259億元,相較下,衛福部統計酒品健康危害帶來的經濟損失則高達至少534億元,遠遠超過酒品稅收總額,這個損失是由全民買單。
若能課徵酒捐,除了能減少飲酒量以及降低酒害,也可將所得經費挹注於各類酒害防制、介入或治療,例如酒害防制教育、酒癮及相關身體與心理問題的篩檢與治療(包括孕婦與青少年等族群)、酒駕干預措施、酒害防制政策研擬,與精進酒害治療的研究發展基金等。這種將酒捐與酒稅投入公共衛生、醫療、教育宣導與研究的作法,已被許多國家採用。
酒品健康捐除了可以提升個人對飲酒後果或代價的警覺,也可投入酒害的預防性策略,並支援酒精相關疾病的治療財源。
在「健康台灣」的政策發展主軸下,政府積極守護全民健康之時,開徵酒捐以降低酒害是極為關鍵且有效的策略。我們樂見政府推展酒捐,全力支持,在減少酒害提升健康的大道上,即刻大步向前,不再原地踏步。
【聯合聲明單位】(依筆畫順序排列)
台灣公共衛生學會
台灣外傷醫學會
台灣成癮學會
台灣酒害防治協會
台灣酒精不耐症衞教協會
台灣精神流行病學學會
台灣精神醫學會
台灣臨床心理學會
臺灣酒駕防制社會關懷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