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和美鎮好修里葉姓3兄弟因經濟弱勢,全瘦成皮包骨,引發社會關注,為何目前僅三弟為縣府列冊中低收入戶,領取輕度身障生活補助,兩位哥哥為何不符合低收或中低收入戶資格?對此,彰化縣府指出,當初老三因有身障手冊,公所協助申請身障補助,因評估當時家中支持系統還可以,未列低收入戶,針對目前狀況,會重新評估福利身分。
葉姓3兄弟瘦到不成人形,體重連50公斤都不到,卻一度傳出,因三合院為兄弟所有,因此不符低收、中低收入戶資格。有讀者在聯合新聞網留言,以彰化縣中低收入戶補助標準為例,收入平均每人每月2萬1345元以下,動產每人每年11萬2500元以下,不動產則是每戶530萬元以下,且價值是以公告地價為準,為何有三合院就不符低收、中低收入戶資格?還有網友表示,「不知道是這三合院是有幾千坪?」
至於低收戶資格,按彰化縣府公告,收入為每人每月1萬4230元以下、動產每人每年7萬5000元,不動產則是每戶353萬元。
社會處表示,該案是過去未被發現個案,葉家大家族許多親戚住在附近,多少都還會幫忙,生活還過得去,3弟因是當初由公所協助申請,老大和老二並未有任何申請,現在因支持系統有限,會重新評估納入低收戶。
社會處強調,當務之急是讓3兄弟先調養好身體,3弟未來轉介身障個管中心進行需求評估再入住機構;短期會提供穩定物資供溫飽,會結合社區關懷據點資源提供餐食,未來福利身分部分將重新評估案家財稅,協助申請低收及長照資源的送餐與居服服務,並提供家庭中心以工代賑(物資)方案,以恢復家庭功能。
3兄弟陷入困境,社會愛心湧入,彰化縣議員賴清美說,有商人願以協助三兄弟一年兩餐的費用,另外前縣長卓伯源也會提出協助三兄弟健保費用。
社會處表示,案家3兄弟均為中高齡人口,未婚,二哥現已出院返家,因二哥曾從事臨時工,有基本生活自理能力,並能協助照顧大哥及三弟,但大哥及三弟現在因年紀問題及身障長期營養不良,已無外出工作能力。
本文授權自聯合新聞網,原文見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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