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今上午於行政院會中通過衛福部擬具的「菸害防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修正要點包含:重新定義菸品、新增「類菸品」項目,將電子菸與加味菸納入類菸品範圍,嚴禁販售;此外,修正草案提高禁止吸煙年齡及購菸年齡從現行的18歲提高到20歲。
值得注意的是,修正草案也將酒吧、夜店列為禁菸場所,僅能於店內加設的吸菸室吸菸。
據衛福部國民健康署統計,台灣2018年國、高中生電子菸使用率有1.9%、3.4%,推估超過3萬8000名國、高中生正使用電子菸。依照目前的研究顯示,電子煙不論含有尼古丁與否,對健康傷害並不亞於傳統菸品,隨著使用人數及其添加物不斷演變,國際間已發現多起電子煙造成肺傷害致死案例。
2019年世界衛生組織建議,應從嚴禁止或限制電子煙之製造、輸入、販賣、展示及使用。反觀台灣,菸害防制法自1997年上路實施,至今僅有一次內容修正,期後15年未作修正,近年電子菸、加熱菸等新興菸品熱賣,法規明顯不合時宜。衛福部於2016年、2020年曾二度提出修正草案送行政院審議,但至今沒有下文,行政院今終拍板定案、草案將送立法院審議。
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7大重點:
一、全面禁止包括電子煙在內之各式類菸品:
電子煙因造型新奇,經常添加特殊口味,成分複雜多變,健康危害難以掌控,考量國際上已出現多起嚴重肺傷害,甚至致死。為保障國人健康,修正草案禁止包括電子煙在內的各式類菸品之製造、輸入、販賣、供應、展示、廣告及使用。
二、禁止加味菸:
禁止菸品添加具有花香、果香或巧克力、薄荷口味或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禁用之添加物,避免兒童及青少年因好奇而接觸菸品,及避免吸菸者產生愉悅感,或誤以為加味菸較不具危害而持續吸菸。
三、菸品容器警示圖文標示面積由35%增加至85%:
四、禁止吸菸年齡由未滿18歲提高至未滿20歲:
美國研究,吸菸年齡延後,成癮的機率變小,提高購菸年齡,效果相當於提高菸稅使菸價上漲40%。美國、新加坡、泰國,均已提高禁止吸菸年齡至未滿21歲或20歲。
五、擴大禁菸之室內外公共場所:
將大專院校、幼兒園、托嬰中心及居家式托育場所列為全面禁菸場所;酒吧、夜店列為得設吸菸室的禁菸場所。
六、指定菸品須經健康風險評估:
符合菸品定義,未經核可上市、或已上市的新類型菸草產品(如:加熱菸),若業者改變其成分(含添加物)或製程等,致有未知健康風險之虞,業者應於製造或輸入前,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健康風險評估審查,經核定通過後才能販售。
七、加重罰則:
對於製造、輸入、販賣、供應、展示或廣告「類菸品」及未經健康風險評估審查核定通過的指定菸品,或其必要組合元件者,經查違法,罰鍰課高於紙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