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憲法法院周五(4日)上午就總統尹錫悅彈劾案宣判,八位法官一致裁定罷免尹錫悅,這使得尹錫悅成為韓國憲政史上第二位被彈劾下台的總統,第一位是朴槿惠。
南韓預定在60天內補選總統,目前各方推斷最可能是在6月初舉行。
尹錫悅彈劾案過關,憲法法院宣判後立即生效
南韓中央日報及韓聯社報導,憲法法院代理院長文炯培4日上午宣讀裁決主文前表示,參加彈劾案表決的八位法官意見一致,而憲法法院裁定的效力在主審法官宣讀裁定書主文時立即生效,尹錫悅隨即被免去總統職務。
憲法法院裁決指出,尹錫悅「侵犯了國會議員審議表決權與不受逮捕的特權,12月3日緊急戒嚴違反憲法與《戒嚴法》規定的宣佈必要條件,因此緊急戒嚴實質性的必要條件不成立,警告性、號召性戒嚴不符合《戒嚴法》規定的目的。僅憑舞弊選舉疑慮,不能認定構成危機局勢」。
▲南韓憲法法院4日以全票通過總統尹錫悅的彈劾案。(圖片來源:韓聯社)
不僅如此,「當時國會狀況不足以將國家緊急權的行使正常化,彈劾案表決及預算審議屬國會職權行使,並非危機狀況。尹錫悅總統彈劾案並非濫用國會彈劾權,而屬於合法提出。即使未經過法司委調查,彈劾案表決仍不屬於程序違法。」
憲法法院也認定,尹錫悅動用軍警破壞國會等憲政機關,嚴重侵犯國民的基本權利,明顯違反總統維護憲法的職責。「罷免尹錫悅所能維護憲政秩序,由此產生的利益遠遠大於損失。」
南韓國會12月中通過彈劾案,歷經111天終於塵埃落定
尹錫悅去年12月3日晚間宣佈實施緊急戒嚴,南韓國會於當月14日通過彈劾案,意味國會啟動總統彈劾審判程序後,歷經111天終於塵埃落定。
至於代理總統職權的南韓國務總理韓悳洙,上午在憲法法院宣布結果後,在發表公開談話時表示,政府將根據憲法和法律相關規定,切實做好下屆總統選舉相關工作。
根據韓國公職選舉法,若總統被罷免,需在60天內舉行大選。代行總統職權者需在憲法法院宣判之10天內,最晚也應在選舉日50天之前公佈選舉日期。
照此推算,國務總理韓悳洙將於本月14日前,就今年5月24日至6月3日之間一天,決定為大選的投票日。
▲南韓下次總統大選的投票日,極可能是在今年6月初。(圖片來源:南韓國家選舉委員會官網)
南韓國務總理韓悳洙按程序,於4/14前宣布總統補選投票日
報導指出,若總統補選的投票日和缺席投票日恰逢周末,投票率可能偏低,因此南韓政府可能在5月26日(周一)或27日(周二),或是6月2日(周一)或3日(周二)等四個日期中擇一。
南韓政界有人認為,為了保障國民參政權、提高投票率、管理缺席投票等因素,6月3日可能最合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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