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連鎖超市內,一名父親拿著一疊嬰幼兒用品廣告傳單,氣沖沖在櫃檯怒吼「別再寄這些廣告給我女兒,我女兒沒有懷孕!」殊不知,因為超市內採用AI演算,從購買習慣推論出他女兒懷孕才寄發廣告,但這也讓女兒隱瞞父親懷孕的事情,因此揭發。AI確實便利好用,但 隨著AI日益發展,被大家忽視的AI黑洞可能會吞噬這個世界。
不能說的秘密 但 AI 全都知道
AI 需要大量的數據資料計算,而在大量擷取資料後,很多時候就會侵犯到個人隱私,就像前言中不想讓父親得知懷孕的女兒,只是因為到超市購物,AI 就破梗,引發家庭革命。
國科會科技、民主與社會研究中心海外研究員賴又豪指出,在 AI 技術發展下,市面上出現了一種專門大量抓取網頁資料、用以提供給 AI 科技企業演算的公司。這些被抓取的網頁資料未經當事人同意,還藏有許多個人隱私,一旦被無差別抓取後進入 AI 演算,就會像懷孕的女兒一樣,不能說的秘密卻被 AI 透露出來。
賴又豪認為,即便這些資料是公開的資料,也需兼顧隱私權的保護。他建議修改《個人資料保護法》中的漏洞,針對病歷、性傾向之類的隱私,應該要受保護;另外也要限制未經同意的大規模網頁抓取行為,以及限制網頁推論行為。
美國中國壟斷 AI 技術
AI 霸權及衝突逐漸成形
發展 AI 技術大多集中在美國、中國這兩個國家中,美國是 AI 技術的龍頭國家,也因此歐洲國家向 AI 科技公司收取高額數位服務稅,大大影響 AI 公司的營收;這也讓美國總統川普非常重視,打算用關稅報復收取數位服務稅的國家。
針對美國、中國此類「AI 集中化」所衍生的壟斷問題,前 Google 台灣董事總經理簡立峰認為,現今 AI 發展早已出現壟斷,全球前十大公司中,有七家與 AI 有關,這七家公司的市值加起來幾乎等於中國一年GDP(國民生產毛額)的九〇%。
簡立峰說,此類公司雖具有強大的 AI 發展能力,但也因為全都集中在美國、中國,讓AI 技術的發展出現壟斷。擴大先進國家與落後國家的差距,擴大人民間的貧富差距,侵害人權,甚至衍生出美國與歐盟間的貿易關稅報復問題。
簡立峰認為,應該立法要求此類大公司更開放,以避免 AI 集中化的問題,例如規定大公司拿出營收的三成來支持開放 AI 原始碼研發、讓 AI 技術普遍化等等。他強調知識分享的重要,如果原始碼分享出來後,可以讓更多優秀人才進入 AI 產業,未來的發展才會更好。
丹麥人權研究所(DIHR)國際處處長蒂格森(Mette Thygesen)強調,DIHR非常關心科技公司對人權的衝擊,她建議國家可以修法為大型科技公司設立界限,或要求大公司處理 AI 所生成的有害、誤導性內容;此外也希望丹麥政府、歐盟等,要設立準則,以告知大公司如何處理 AI 生成資料。
而在面對 AI 壟斷情況下,蒂格森認為,不能只是被動的接受這一切,還是要兼顧問責、資訊透明、人權保障等等的原則,也許現在沒有明確的做法,但未來可以透過國際合作(例如歐盟組織等),打破這種壟斷的情況。
AI 技術還在成長
人權保障議題更加重要
AI 技術仍不斷精進,能力更加強悍;AI 應用便利性的背後所隱藏的風險,如果沒有被好好重視,所造成的侵害後果不容小覷。台灣國家人權委員會日前舉辦「二〇二五數位人權國際工作坊」,探討 AI 對人權的衝擊,期望在 AI 飆速成長下,還能兼顧人權保障。
台灣國家人權委員會副主委王幼玲提到, AI 時代的背後有更多人權隱憂。因此台灣國家人權委員會聚焦關切 AI 對不利處境群體的影響,如演算法偏見、數據隱私和勞動條件的變化,持續關注 AI 可能帶來的人權侵害。
台灣國家人權委員會委員林文程認為,目前世界各國積極針對 AI 立法。我國已積極制定《人工智慧基本法草案》,人權會也提出修法的建議,希望更明確強制防止演算法產生偏差及歧視風險,還要實施人權影響評估,加強救濟補償的監管機制,並踐行勞動權益保障。
菲律賓人權委員會委員貝達.埃普雷(Beda Angeles Epres)特別指出 AI 科技影響年長者權利,例如網路線上詐騙,或是被數位環境排除等等問題;委員法伊達.馬尼里.杜馬爾帕(Faydah Maniri Dumarpa)也舉例菲國運用《反恐怖主義法案》(Anti-Terrorism Bill)拘捕和扣押嫌疑「恐怖份子」,甚至還會發動網軍,在網路上攻擊、威脅人權捍衛者,這些原本應該用來保護人權捍衛者的法律,卻變成政府在數位時代下箝制人權捍衛者的利器。
在 AI 大量運用的潮流下,科技發展如何與權利保護齊頭並進,是政府、科技公司,甚至是所有人民共同的目標。然而,當 AI 的「黑洞」效應逐漸顯現——從隱私侵蝕到 AI 技術壟斷加劇國與國的不平等,我們不能僅滿足於技術的突破,更需正視其背後的倫理與責任,讓數位大時代真正惠及每一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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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律賓人權委員會小檔案
1987年依據憲法成立,總部設在馬尼拉,負責人權有關政策、促進、保護、調查、防範等。於總部之外,全國設有 16 個區域辦公室,主責在地人權事務之推動。該委員會在 2022 年發布了氣候變遷國家詢查報告,確認了氣候變遷的存在及其對人權的嚴重威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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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國家人權委員會小檔案
歷經人權團體20年來的倡議,台灣國家人權委員會2020年8月1日成立,致力推動婦女、兒少、身心障礙、原住民族、移工、漁工等權利的保障,推廣人權教育,參與國際人權交流,監督國內落實國際人權公約情形。該委員會在2025年發布了校園及安置機構兒少性侵害系統性訪查專案報告,提出9大建議,保障兒少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