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周刊編按:台北市文山區6日發生比特犬自行開車窗咬人的事件,結果事隔11日,17日再度發生傷人事件,同一頭比特犬再度打開車窗咬人。
台北市動保處周一(3/17)晚間說明,由於同犬隻於大安區再次發生跳窗咬人事件,動保處認為飼主已無法妥善管理犬隻,除分別裁處罰鍰新臺幣5萬元及9萬元外,並沒入犬隻。動保處說明,徐姓飼主原承諾攜帶犬隻於車上也會使用寵物口罩,避免類似情形發生。未料再次發生跳窗並咬人事件。
動保處解釋,飼主聲稱已有將犬隻綁在車上,只是犬隻過於激動掙脫頸圈,才又跳窗傷人。對於飼主管領比特犬方式不當,再次違規傷人,動保處認為飼主無法妥善管理犬隻,已依違反動物保護法第7條及第32條規定裁處罰鍰共14萬元並沒入犬隻。
大型犬隻傷人事件,尤其比特犬傷人其實非常常見,甚至有咬死人案例。北市議員簡舒培指出,其實3年前農委會就有訂定管理辦法,如犬隻無法無法馴化,且有傷人疑慮,就該沒入處置,對於飼主早有相關罰則。
簡舒培痛批,傷人事件短時間發生兩次,顯見台北市動保處怠忽職守,竟然是以相同情節再讓市民受傷,顯然動保處未照SOP要求飼主改善飼養方式 。簡舒培直呼,對動保處作為非常不以為然,處長應該下台負責。
台北市國民黨籍議員徐弘庭則認為,目前針對大型、特殊危險動物的管理確有不周全之處。他認為,飼主顯然未善盡管理責任,動保處也缺乏法源來加強管理,譬如若飼主未依承諾使用牽繩,是否有相應罰則,飼主如何負擔後續賠責任,這些都得倚賴更健全的管理方法。
徐弘庭說明,未來會在議會推動自治條例,並要求動保處清查市內還有哪些危險、大型特殊動物,以及哪些飼主是疏於管理的高危險群,動保處如何評估應強制介入,這些都要有相應法源依據才能推行。
台北市文山區日前有飼主駕駛轎車載送比特犬外出,犬隻自開車窗跳出車外咬傷停等紅燈的機車騎士,今早傳出同一名飼主又載著犬隻外出,在大安區臥龍街一帶,犬隻再次跳車咬人,警方獲報介入了解並聯繫動保處協處中。
台北市文山二分局警方3月6日上午獲報,一名60歲黃姓男子騎乘機車行經萬美街二段停等紅燈時,左側轎車後座車窗突然打開,一隻比特犬跳出窗外猛咬黃男,導致黃男腿部受傷,機車也傾倒碰撞另輛汽車,警方介入通報動保處協處。
據悉,對於犬隻開窗跳車,飼主也覺得意外,不排除是犬隻在轎車後座誤觸車窗按鈕,才發生犬隻「自開車窗」跳車咬人事件。
不料,今早8時許大安分局警方也獲報,同一名飼主、年約60歲徐姓男子,又駕車載送同一隻比特犬外出,在大安區臥龍街一帶,犬隻再度跳車咬人,年約43歲男子右腿被咬傷,送往北醫醫院治療,傷者暫不提告,警方介入後也通知動保處協處。
本文授權自聯合新聞網,原文見此。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