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周刊1463)
在野黨執政縣市早在二○二四年四月達成先從中央搶錢的共識,執政團隊的應對卻相對分歧、消極,新版《財劃法》導致的惡果,終須由全體國人承受。
當《財政收支劃分法》二○二四年十二月二十日晚間準備送進院會表決之際,一位資深的國民黨立委助理焦急地四處打聽修正條文內容,因為他的工作是要在法案三讀通過後幫委員撰寫社群貼文,向選民傳達立委在國會爭取預算的努力成果,「但連通過的版本內容是什麼都不知道,是要怎麼寫?」
到處打聽消息的助理,是位超過四十歲的「青壯派」幕僚,但這一屆國會開議後,他已接連好幾次像個搞不清楚狀況的菜鳥,從二四年五月的「國會改革法案」,一直到最近的《財劃法》,他和大部分熟識的國民黨立委辦公室,都是到最後一刻才知道確切的修法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