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53億元,是中央總預算的12%,也是這次《財劃法》修法通過,立法院從中央口袋裡挖出來的數字。
地方縣市皆可多拿一大筆錢自行運用,乍看不是壞事。《今周刊》之所以決定做成封面故事,主要還是認為,總預算來自全民繳付的稅金,為人民所託,中央地方都該善加運用。然而,新版《財劃法》顯然不夠理想,甚至有諸多後遺症值得重視。
照理,總預算的分配關乎台灣發展、人民福祉,怎麼修,理應由朝野共同協商,讓分配的遊戲規則更趨合理,同時還給地方財政自治權力、縮短城鄉差距,而非富更富、窮更窮。
再者,這次修法讓地方「有錢無責」,未來可能導致地方浮編亂花、財政紀律惡化等問題。
我們更憂心的是,各部會預算縮水後,幼福、長照、勞保、治水⋯⋯攸關全民福祉的預算都可能因此被犧牲,更怕長此以往,許多須長期投入才能見效的計畫被迫刪減或擱置,影響台灣未來。
《財劃法》修法喊了20多年,朝野都贊成修,這次卻由在野黨少數人密室操作,強渡關山;執政黨雖早已知悉,卻不提版本,事後才喊頭痛,顯然修法過程中,政黨大玩權謀遊戲,都忘了稅金是人民所託。
幸好,《財劃法》修法仍有挽回空間,執政黨應該直面問題,提出覆議,更該釋出善意、提出方案,加強溝通;在野黨也該基於專業支持覆議。朝野趁機一起修出一套進步的《財劃法》,才是全民之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