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先預計於十月起試辦、希望改善缺藥問題的處方箋改革計畫,遭到醫界與主流民意反對。
想順應國際潮流推動改革,政府應先加強監測學名藥品質、落實相關配套,才能讓民眾安心。
想像你是一名長期吃抗過敏藥物的病人,某天去藥局領藥,發現藥師開了一份跟過去習慣用藥相同成分,但不同廠牌、外觀也不一樣的替代藥物,你能夠安心服藥嗎?多數民眾的答案,恐怕是「不行」。
八月,健保署宣布試辦新的藥品處方箋標示方式:從十月開始,牙科診所醫師開處方箋時,要明確標示藥物能否替代,若標示為「不可替代」,須註明理由,否則,藥師可以替換成其他同成分的藥品;而自明年四月起,牙科診所的處方箋記載項目,更要從「商品名」改為「成分名」,藥師拿到處方箋後,可自行判斷要開立哪種廠牌的藥給病人。
舉例來說,過去醫師開立消炎止痛藥,會在處方箋上標示「普拿疼」或其他商品名稱,新制上路後,就要改標示主成分「乙醯氨酚」,並由藥師決定開立哪種廠牌的同成分止痛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