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嫌在台北市長任內圖利京華城案,台北地檢署為確保後續追徵沒收,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扣押京華城土地,台北地院6日更裁仍准予扣押。
京華城台北市議員簡舒培7日公布裁定書指出,法院再次裁准扣押京華城土地,其裁定書明確寫出柯文哲就是有收賄!民眾黨則認為,簡舒培把「北檢聲請扣押理由」超譯成是「法院裁定」,雙方互嗆法盲。
對此,律師黃帝穎解答,這些內容都在「台北地方法院113年聲扣更一字第1號裁定」,民眾黨竟將法院裁定書,當成北檢聲請理由,應加強法治教育。
民進黨立委王定宇也秀出拼起的公文,可以看到2頁公文中間正好合成出台北地院的騎縫章,法院准予扣押如此鉅額的不動產,本身就已經證明犯罪嫌疑重大了,沒想到在北院裁定文中,更是直接載明了4個重大嫌疑,其中包括認定1500萬是柯文哲收受的部份賄款。
檢廉偵辦柯文哲涉圖利京華城土地容積率案,估算不法利益約達111.7億元,向法院申請扣押京華城土地。
對於週刊報導京華城案的「前金」、「後謝」交付時間、地點和金額,民眾黨日前都是以造謠、科幻小說、打壓在野黨來回應。
北院裁定書:沈慶京交付1500萬部分賄賂給柯文哲
簡舒培7日在臉書公布北院裁定書截圖指出,在北院裁准扣押京華城土地的裁定書裡,清楚明白寫出威京集團主席即犯罪嫌疑人沈慶京為獲取在本案聲請扣押土地上之京華城改建一案,超過560%的容積樓地板面積,命犯罪嫌疑人朱亞虎領銜7名威京集團高階主管…。
「每人新台幣30萬元共計210萬元,匯入犯罪嫌疑人柯文哲指定之台灣民眾黨政治獻金專戶中,做為柯文哲與沈慶京期約違背職務行為賄賂之『前金』。」
北院裁定書內容指出,柯文哲明知增加過高、超過560%的容積樓地板面積予京華城一案係違背法令,竟仍執意為之,令犯罪嫌疑人彭振聲主持都市發展委員會,運用各種手法,多次召集都委會,最後於110年9月9日都委會第783次會議作成決議,終促成京華城改建以無法源依據之容積獎勵加上容積移轉等…更擴增到840%容積樓地板面積。
裁定書內容還包括,「沈慶京再於犯罪嫌疑人柯文哲完成上述違背職務行為亦即自560%擴增到840%容積樓地板面積,交付1500萬元予犯罪嫌疑人柯文哲收受後,作為部分賄賂。」
簡舒培後來將裁定書截圖刪除,民進黨立委王定宇則是放上兩張併起的裁定書指出,「動動手,把2張公文拼在一起,看得懂字嗎?臺灣臺北地方法院騎縫章。」
▲ 王定宇放上兩張併起的裁定書。 圖/王定宇臉書
簡舒培:民眾黨還要情勒小草相信阿北無罪嗎?
簡舒培表示,這份裁定書,明確指出「7人210萬」就是京華城案的前金,而柯文哲明知違法卻仍執意幫京華城擴增容積,達成840%後再拿了沈慶京1500萬「作為部分賄賂」。
簡舒培說,到目前為止,法院裁定書揭露的內容,已經重重打臉民眾黨,「民眾黨確定還要把頭埋在土裡,情勒小草相信阿北無罪嗎?」
回嗆簡舒培 民眾黨引述北院回應「全案尚未偵結」
對於簡舒培的說法,民眾黨立法院黨團主任陳智菡回嗆,「可憐哪,堂堂台北市議員連檢方跟院方都搞不清楚!」「簡舒培真法盲無誤。」
陳智菡秀出北院回應「全案尚未偵結」的新聞指出,北院回應一般強制處分裁定慣用寫法,「應為法官『大致說明』檢方聲請扣押事由,並依此預判可能的犯罪事實,作為准予扣押的依據」。
陳智菡說,根本不是如簡舒培所說的「法官在扣押裁定書已認定柯文哲收賄」,只是檢方提供事證,先向法院申請假扣押,而這些內容,因為案件尚未偵結起訴,「不能公開」,既然北檢尚未偵查終結 也尚未起訴,請問法官要如何在偵結前就認定被告犯罪?
律師:民眾黨將法院裁定書當成北檢聲請理由
黃帝穎指出,之前威京集團的關係企業鼎越對原扣押裁定抗告成功,但高等法院仍認定京華城「犯罪所得111.7億元」,所以只是要台北地院補扣押第三人的理由而已。因此,在台北地院補強理由後,更裁繼續扣押京華城,裁定理由並揭開柯文哲收賄重罪。
黃帝穎說,他已目視閱覽過扣押更裁書全文,「台北地方法院113年聲扣更一字第1號裁定」前段論述犯罪嫌疑人沈慶京、朱亞虎、柯文哲間的行收賄嫌疑重大,後段則說明地主鼎越開發公司並非善意第三人,因為時任負責人朱亞虎、所屬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皆為本案嫌疑人,本案涉不法利益逾111億元,不予扣押難以保全後續追徵沒收,因此有扣押的必要性。
黃帝穎說,民眾黨竟將法院裁定書,當成北檢聲請理由,簡直法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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