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士康鄭州廠傳出有4名台幹,自今年1月起遭大陸公安以「非公收賄」帶走偵辦,至今無法返台。大陸國台辦11日晚間證實,當事人涉嫌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挪用資金罪等犯罪行為,被大陸有關部門依法調查,目前案件正在偵辦中。
對於該案,大陸國台辦發言人朱鳳蓮11日表示,據瞭解,當事人涉嫌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挪用資金罪等犯罪行為,被有關部門依法調查,目前案件正在偵辦中。
朱鳳蓮說,「有關部門嚴格依法辦案,依法保障其合法權益。」
媒體報導,今年1月起,有4名富士康鄭州廠A事業群(APPLE產線)的台籍幹部陸續遭鄭州當地公安以「非公收賄」罪名帶走,其中2位因查不到收賄金流證據,遭到公安指控隨意挪用資金。
對此,陸委會日前回應表示,案件詳情請詢問鴻海公司,不過據陸委會了解,此案情節相當怪異。鄭州公安以相當於台灣的「背信罪」為由拘留鴻海4名員工,但鴻海聲明公司毫無損失,該4名員工也毫無傷害公司利益的情事。
陸委會還說,此案不排除是少數公安腐敗濫權,已嚴重傷害企業信心,呼籲對岸有關單位盡速調查處置。
海基會則說,關於此事,海基會與該公司、當事人家屬曾三度開會討論,提供相關諮詢與協助。後續亦將視家屬需求提供相關必要之協助。
本文授權自聯合新聞網,原文見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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