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主席柯文哲目前遭聲押禁見,但在案件偵辦過程中,陸續傳出有不明金流700萬、手尾錢等消息,民眾黨怒控台北地檢署違反「偵查不公開」原則洩密,還拿A案問B案、C案,羅織罪名其心可議。
對此,北檢也火速發布5點聲明,強調民眾黨指控根本「與事實不符」,檢方絕無踰越偵查必要範圍的情事。
黃國昌、黃珊珊質疑檢廉洩密帶風向,惡意羅織扣罪名
民眾黨上午召開記者會,黃國昌質疑檢廉洩密帶風向,惡意羅織扣罪名,認為檢方長時間疲勞轟炸審訊,訊問內容都是關於木可與政治獻金問題,在拒絕夜間訊問後,以涉犯京華城圖利罪嫌當庭諭知逮捕,認為等問A案用B案進行逮捕。
他說,完全不能接受檢方踐踏辦案程序,這樣只會讓司法淪為政治追殺的工具,而不是實現公平正義。
而黃珊珊在臉書上發出連署書表單,她說這是台灣民眾黨發起的連署書,希望能凝聚力量,聲援柯主席。「我們主張司法應秉持公平,我們一定要捍衛柯主席力爭清白的權利」。
黃珊珊說,中華民國是一個法治的國家,司法系統要遵守程序正義。8月30日北檢發動全面搜索柯主席住家、辦公室乃至中央黨部,不僅已踰越搜查必要範圍,事後北檢甚至發布不實新聞稿,已嚴重戕害法律尊嚴。
北檢回擊:羅織入罪、對柯姓被告疲勞轟炸審訊顯有誤解且誤導
不過,北檢傍晚發布新聞稿指出,質疑本署違反偵查不公開等情,與事實不符,並嚴守《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相關規定,絕無踰越偵查必要範圍情事,該政黨記者會所指本署檢察官「辦A案,問B案、C案,羅織入罪」、「對柯姓被告疲勞轟炸審訊」等節,不僅顯有誤解,且有誤導之嫌。
台北地檢署新聞稿全文
一、本署昨(31)日新聞稿已嚴正說明:「本案執行搜索過程,均遵守正當法律程序,依法向法院聲請搜索票獲准後執行,並嚴守《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相關規定,絕無踰越偵查必要範圍情事。」先予敘明。
二、某政黨記者會中所提之昨(31)日2則網路媒體關於本案金流之報導,係媒體自行撰寫,該媒體報導前未曾向本署查證,本署亦未洩漏任何偵查內容,對於上述媒體之報導,不予置評。
三、至該政黨記者會所指本署檢察官「辦A案,問B案、C案,羅織入罪」、「對柯姓被告疲勞轟炸審訊」等節,不僅顯有誤解,且有誤導之嫌。
蓋刑事案件偵查過程處於高度浮動狀態,檢察官應就所蒐集之證據資料全盤掌握後,決定偵查或訊問順序,此點亦於昨日提審庭中獲法院支持,認本署檢察官偵查並無違背程序,也因此駁回提審聲請。
至所謂疲勞訊問云云,亦與事實不符,因柯姓被告自廉政署移送至本署複訊後,檢察官有適時詢問其是否需要休息,注意其身體狀況,如有需要可先休息後再接受訊問,惟遭被告拒絕。
四、本署檢察官率廉政官於8月30日搜索某政黨中央黨部柯姓被告之辦公室及其使用之櫥櫃,係依法院核發之搜索票執行,相關過程均合法,本署已於昨日新聞稿說明,且自某政黨昨(31)日上午記者會公布之當時搜索畫面可知,絕無所謂「翻箱倒櫃」進行摸索、釣魚式搜索之情形。
五、本署檢察官於本案實施之偵查作為,均嚴守正當法律程序,恪遵「偵查不公開」相關規定,並秉持勿枉勿縱、依據證據客觀辦案之態度,請勿恣意揣測辦案動機,並給予檢察官依法偵查之純淨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