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疑似圖利案,週五(8/30)指揮廉政署兵分多路,大動作搜索柯文哲住處以及台玻辦公室、北市前副市長彭振聲住處等地,並以被告身分約談柯文哲、彭等人,檢廉並以證人身分約談柯文哲妻子陳佩琪以及另一名證人。
對於案情的發展,目前還尚未得知檢廉掌握多少證據,綽號「熊大律師」的陳君瑋認為,柯文哲會在週四(8/29)決定請假三個月,就是預知萬一被收押,偵查中一期是2個月,多1個月伸縮(可能抗告、發回重審,來回跑),所以請假「3」個月。
若是真的京華城案涉貪,柯文哲會面臨什麼樣的刑責?陳君瑋分析,柯文哲在媒體上承認有圖利他人,「對啦,就是圖利啦」,至少已經成立貪汙治罪條例第六條圖利罪,低消5年徒刑起跳。
「現在又爆出應曉薇收了4000多萬賄款,檢察官可能推測也行賄台北市府高層,所以改成第四條「違背職務收賄罪」追查」。
陳君瑋說,這是超級重罪,10年低消起跳。「京華城利益高達數百億,未來判決,依照經驗可能判刑15年到20年,最重無期徒刑」。
「有物證效力=成立犯罪,這樣已經幾乎90%成立犯罪」
綽號「熊大律師」的陳君瑋,在臉書「律師陳君瑋律師粉絲團」上提到,有人會問在程序上,柯文哲的成立犯罪機率高嗎?
柯文哲在上月底接受專訪時,談到京華城案時脫口說出「對啦圖利,哪個地方不合法?」當時民眾黨發言人吳怡萱澄清,柯是指在合法範圍,協助台北市政順利推動,為的就是讓市民得利。
陳君瑋分析,雖然應曉薇、沈慶京都否認犯罪,「但柯文哲媒體上自認+彭振聲已經作證+柯文哲在公文上蓋章簽名,有物證效力=成立犯罪,這樣已經幾乎90%成立犯罪了」。
陳君瑋表示,從檢調的辦案步驟來看,「阿伯如果沒有在媒體上公然向檢調嗆聲就是圖利啦,然後應曉薇不要桃園逃亡不成,再跑去台中想要出境,我想檢調動作不會這麽快」。
彭振聲無保走出地檢署,可能檢調把重力都壓在柯文哲身上
「畢竟要辦一個首都前市長,又擁有8席立委實力的黨主席,手上沒有十足證據,不敢輕易動作的」。
陳君瑋分析,檢調辦案從小到大,像爬樹一樣,順籐摸瓜,從小咖往上查辦,彭振聲可以無保走出地檢署,就令人詫異,代表檢調把重力都壓在柯文哲身上了。
「再加上應曉薇昨天逃亡大戲,檢調只好快速收網。應曉薇都被收押了,當然就剩下最大咖的阿伯了,法律實務上,為避免最大咖在外面串證,辦完應曉薇,一定要馬上辦最大咖」。
陳君瑋說,檢調已經把辦案的行程表規劃好了,只是要何時出手還在觀望,但是一旦引信點燃,一定馬上引爆!只能往前,沒有後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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