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主席、前台北市長柯文哲任內涉及京華城案被控圖利,台北地檢署週三(8/28)指揮廉政署兵分多路展開搜索行動,其中包括京華城創辦人「威京小沈」沈慶京等人住所,以及台北市議員應曉薇辦公室等多處,釐清京華城案的陳情、聯繫過程。
檢察官在漏夜偵訊後,週四(8/29)清晨認沈慶京、應曉薇有逃亡、串證之虞,以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以被告身分約談的應曉薇助理吳順民也聲押禁見,辦公室執行長王尊侃500萬元交保,女助理陳佳敏200萬元交保,京華城董事長長陳玉坤1200萬元交保。
應曉薇晚間到北檢見廉政官,看到大批媒體採訪時,還主動打招呼,她表示盡量幫忙釐清事實「我覺得很棒」,沒想到卻是被聲請羈押禁見。
台北地方法院週四晚間開庭,率先裁定應曉薇、吳順民羈押禁見,最後訊問沈慶京,庭訊約2小時結束,裁定沈慶京羈押禁見,可抗告。
檢調查出沈慶京行賄應曉薇近千萬元
台北地檢署查出,沈慶京行賄國民黨市議員應曉薇近千萬元,透過應曉薇關說放寬京華城容積率。
對此,沈慶京28日下午發千字聲明指出,自己從不送官員紅包,更不可能送柯P(柯文哲)紅包,何況京華城容積是依法令申請而且有道理的,為什麼要送紅包?
「反而是當時柯市府一位官員透過他人來明示要過,我立刻拒絕,導致京華城申請容積不斷遭到報復。」
應曉薇則回應,身正不怕影子斜,堅持做對的事,議員的天責就是為了幫助人民。她還說,合情、合法的事,為何需要牽線呢?
而京華城大股東中石化(1314)、子公司鼎越開發週三也遭到搜索,中石化與中工均表示,全力配合檢調要求,並提供相關協助。
威京集團事業體之一、中華工程(2515)也發布重訊指出,檢調今天至中華工程進行調查及約談,中華工程將全力配合檢調單位,目前公司營運及財務一切正常。
被外界稱為京華城的牽線人,應曉薇:合情合法為何要牽線?
柯文哲市府在2021年給予京華城土地容積獎勵暴增至840%被質疑圖利,台北地檢署指揮廉政署展開約談和搜索行動,地點包括威京集團總部、沈慶京等人住所、台北市議員應曉薇議會辦公室、京華城大股東中石化、子公司鼎越開發等。中華工程也發重訊說明,將全力配合檢調單位。
應曉薇受訪表示,身正不怕影子斜,不論是小市民、集團或任何人,身為民代該做的事情,就是將其陳情轉知台北市政府協助,自己堅持做對的事 。至於被外界稱為京華城的牽線人,應曉薇說,「合情、合法的事,為何需要牽線呢?」
沈慶京:從不送紅包、柯P沒來要,反而市府某官員來要過
據指出,檢廉人員先前按兵不動,趁著沈慶京剛回國時發動搜索,沈慶京一度企圖閃避,但檢廉早已掌握他在家中,因此沈只能乖乖現身,被帶到隱密地點偵訊,稍晚將陸續移送北檢複訊。
而沈慶京則是表示,從來沒有跟官員妥協或送過紅包。「正因為不妥協不送紅包,到今天京華城才會黑鍋揹這麼大,吃了這麼多的虧,大家還以為我晚節不保」。
「我從不送官員紅包,就更不可能送柯P紅包,他那種人,怎麼可能有辦法談條件。何況京華城容積是依法令申請而且有道理的,為什麼要送紅包?柯P也從來沒要過,反而是當時柯市府一位官員透過他人來明示要過,我立刻拒絕,導致京華城申請容積不斷遭到報復」。
對於外界認為柯文哲市府圖利京華城,沈慶京則反駁,柯市府哪有給京華城特權,明明是北市府不依法令行事,故意刁難京華城容積既有權益。
「按照內政部公告的都市計畫主要計畫,建照核准京華城的基準容積率是678.91%,京華城只要依法再花錢買30%容積移轉,總容積率就達882%,超過現在被誤解的容積獎勵20%和買容積移轉30%之後的總容積840%,大家根本也不必吵了」。
威京集團也發聲明指出,京華城捐出大量土地、並捐款興建公園和公益設施,期望帶動南松山發展,建構城市新風貌,付出代價甚高,「市府並未獨厚京華城。」
郝龍斌回轟:有任何官員索賄 歡迎明確指出勿轉移焦點
前台北市長郝龍斌則發聲明回應,被沈慶京指霸凌、力擋京華城案,「我完全不在意,這是我善盡市長職責,光榮的印記。」京華城竣工至停業僅 18 年,乃因威京集團經營不善而
自行決定拆除,它不是危老,何來適用獎勵?柯市府給京華城840%的容積獎勵,才是問題所在。
對於沈慶京暗指郝龍斌市府有人索賄,郝龍斌也回轟,「若郝市府任內,有任何官員索賄,歡迎明確指出人、事、時、地、物,並立刻向檢調舉發,不要繪聲繪影轉移焦點。」
沈慶京聲明全文如下:
我從年輕到現在,從來沒有跟官員妥協或送過紅包。正因為不妥協不送紅包,到今天京華城才會黑鍋揹這麼大,吃了這麼多的虧,大家還以為我晚節不保。
我從不送官員紅包,就更不可能送柯P紅包,他那種人,怎麼可能有辦法談條件,看就知道!何況京華城容積是依法令申請而且有道理的,為什麼要送紅包?柯P也從來沒要過,反而是當時柯市府一位官員透過他人來明示要過,我立刻拒絕,導致京華城申請容積不斷遭到報復。
京華城申請容積獎勵的過程,讓我深深感受到,有些政府官員不願做對的事,視貪瀆和法律如無物,簡直是濫用公權力到極點。明明是當年(民國80年2月13日)北市府公務員在都市計畫主要計畫的公告上,自己表述不清,在要求京華城捐地30%之後,商三基準容積率依法應該是560%(全國商三皆為560%),文稿竟然寫成392%(560%x70%),捐地後反而容積變更少,豈有此理,衍生爭議數十載。
事實上,當時北市府很清楚內政部核定的都市計畫「主要計畫」載明核定給予京華城開發的允建樓地板面積是120284平方公尺(建照容積率為678.91%),這是具有法律效力的都市計畫主要計畫公告,北市府何來權力刪除?
郝市府有官員為個人政治和金錢利益前來索賄,我斷然拒絕
京華城為此向郝市府陳情,要求依法回復基準容積率為560%,郝市府悍然不更正,甚至有官員為了個人政治和金錢利益,前來索賄,我斷然拒絕。
到了柯市府,也是如此。京華城不斷向市長、市府、市議員陳情,過程中,有位官員透過一位律師來索賄,我當然拒絕,結果京華城再被接連報復。雖然之後監察院糾正台北市政府,認為應回復京華城的基準容積率為560%,但這位官員仍刻意交代將京華城受內政部公告主要計畫保障的允建樓地板面積120284平方公尺(容積率678.91%)逕行刪除。
柯市府哪有給京華城特權,明明是北市府不依法令行事,故意刁難京華城容積既有權益。老實說,按照內政部公告的都市計畫主要計畫,建照核准京華城的基準容積率是678.91%,京華城只要依法再花錢買30%容積移轉,總容積率就達882%,超過現在被誤解的容積獎勵20%和買容積移轉30%之後的總容積840%,大家根本也不必吵了。
我看到媒體報導有些民意代表質疑京華城容積率,覺得冤枉,這些民意代表為達個人聲量和政治目的,根本是亂講,簡直是「秀才遇到兵,有理說不清」,我不願意此刻點出背後的真相,這和我上述說的有些關聯,但我會向檢察官說清楚。
我最痛恨貪汙,將京華城汙名化:該查的是貪瀆的公務員
我要強調,容積本來就是為符合市民公益而生,如今成為政治人物的報復手段,成為蕩然虛假的形容詞。老百姓向政府陳情,政府要經過那麼多的關卡開會審查,公開透明,能去搞什麼,何況我最痛恨貪汙,如今將京華城汙名化,造成寒蟬效應,以後官府有錯,老百姓和企業敢陳情嗎?今天該查的是貪瀆的公務員,而不是勇於任事的公務員。
我始終堅持「誠信道義」。人生的經驗,讓我深刻體會只要捲入政治,任何冤曲都可能發生,但我仍然要鼓勵年輕人努力付出,不要向索賄官員低頭。京華城的無妄之災,透露出人性掌握權力之時,會將私怨極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