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運盛會畫下句點,其實在奧運前夕,泳協一度被爆出國手遴選疑雲,近期又有年輕選手質疑遴選不公。二○一七年《國體法》修正後,為什麼單項協會的改革仍難落實?
我今年十八歲,在今年全中運(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一五○○公尺、八百公尺自由式都獲得金牌,去年也在總統盃一五○○公尺、八百公尺自由式游進第一名。
其實和同齡選手相比,我的泳齡很短、僅五年多,國中才正式加入泳隊。但國三就在全中運拿到一五○○公尺自由式銀牌,教練覺得我有潛力。
我喜歡游泳,小時候覺得泳將費爾普斯(Michael Phelps)很強,我的目標明確,就是要跟他一樣游進奧運、拿下長距離項目的金牌。
進入泳界之後,選手間總有些「傳聞」。像是本來某某有資格參加國外比賽,結果人選卻不是他。以前我還沒有很強,自認不會遇到這種事。我想,專心練好游泳,這些問題就不至於發生在我身上吧?
今年,我以五公里計時賽第一名的成績,入選潛力選手計畫,就是因教練說,這個計畫最終會選人去參加義大利世青賽(世界青少年公開水域游泳錦標賽)。但就在比賽截止前兩周,泳協突然公告一份遴選標準和結果,我只有備取,在路上快要哭出來。教練也很錯愕。
後來,有其他選手還問我:「不是你們要去義大利嗎?怎麼是我收到集訓通知?」原來沒參加計畫的人,卻臨時獲選去義大利,正式名單裡甚至還有已經沒在練長泳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