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周刊編按:媒體人吳子嘉指稱政府採購BNT疫苗貪污,行政院政務委員、前衛福部長陳時中提起民事訴訟,求償新台幣1000萬元。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判決吳子嘉應賠償陳時中300萬元,可上訴。
陳時中在得知判決後,在臉書上寫道:稍早,委任律師傳來訊息,針對吳子嘉先生抹黑我「靠疫苗A一億美金」的案子,法院宣判吳子嘉損害名譽成立,被告吳子嘉先生須支付300萬元損害賠償。
法院判決書指出,經過證據調查,依證人到庭作證及原告到院接受當事人訊問,以及其他書證內容,應認為被告上開言論與客觀事實不符,且被告在發表言論前亦未盡合理查證義務。
去年我就告訴大家,這些昧於良心顛倒事實的造謠,必將受到正義的審判,在此對於法官做出的公正判決,我由衷感謝,但是從防疫工作到現在,這麼長一段時間裡,來自四面八方的抹黑與謠言,已經對我和全體行政團隊同仁,造成嚴重傷害,這些惡毒的指控和汙名,再多金錢也不能夠彌補回來。
即使最後勝訴,從第一句謠言抹黑出現起,就已經注定了沒有人是贏家。
在這裡我也要向社會報告,最終獲得的賠償金額,我將全數捐做公益,讓這起沒有贏家的遺憾事件,也能夠對台灣社會有所助益。
媒體人吳子嘉指稱政府採購BNT疫苗貪污,行政院政務委員、前衛福部長陳時中提起民事訴訟,求償新台幣1000萬元。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判決吳子嘉應賠償陳時中300萬元,可上訴。
吳子嘉於去年5月20日在網路直播節目中,提及「蘇貞昌政府、陳時中部長A了1億美金」、「後來把這個合約變成封存30年不准看……,就是白白貪污的將近30億台幣」等言論。
陳時中認為吳子嘉散播不實言論,到台北地方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向吳子嘉求償新台幣1000萬元。
北院指出,吳子嘉在Youtube網站發表的言論,指稱陳時中在BNT疫苗採購過程中有民進黨立法委員吳秉睿、信東製藥公司介入,衛福部因此匯出定金5000萬美元,以及疫苗採購價格與實際上有總計1億美元價差,故陳時中、前行政院長蘇貞昌等人在此疫苗採購過程中有貪污或貪污未遂情事。
北院表示,吳子嘉的言論性質為事實性言論,固然是基於監督政府目的,對於疫苗採購此具有重大公益事項所為發言,應受言論自由保障。但言論自由與名譽權保障衝突,吳子嘉仍然必須證明與事實相符,或經過合理查證後,才不具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責任。
北院指出,經過證據調查,吳子嘉言論與客觀事實不符,且吳子嘉在發表言論前也未盡合理查證義務,故對於侵害原告名譽權的結果,不能阻卻違法。
北院認為,吳子嘉應對陳時中所受名譽權侵害負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責任,審酌兩造的身分、地位、經濟能力、加害程度等一切情狀,判決吳子嘉應賠償陳時中3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