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樓社區保全真的什麼都要「萬事包辦」嗎?一名自稱是社區主委妻子的網友發文怒控,因兒子哭鬧想吃豬腳飯,拜託自家保全走路幫忙去買卻遭到拒絕,氣得表示等擔任主委的丈夫出差回來,就要開除這名保全。沒想到卻引起眾人撻伐,不到半小時立刻刪文滅火。主委權力真的有這麼大嗎?
該名社區主委的妻子在匿名公社發文表示,晚上寶貝兒子一直哭鬧想吃住家附近的豬腳飯,但那間店沒有跟外送平台合作,加上老公出差不在家。
「所以我請大樓社區保全走路約6、7分鐘的距離,去那間店幫我買」沒想到卻遭到拒絕,她氣得表示保全竟然找一堆理由回絕,怒吼自己每月繳3000多元的管理費難道是繳假的,甚至表明自己的丈夫是主委,對方也依舊不予理會。
她表示,要不是丈夫剛好出差沒辦法幫她買,不然才不會麻煩別人,「為什麼這種社會底層就不能將心比心體諒一個做母親的心情呢?等我老公後天出差回來我一定要讓那個保全沒工作。」
貼文一出,立刻引起輿論撻伐,直指既然是匿名發文,那表示她還會怕,「好大的官威」、「他是保全,不是妳家保姆」,也有人表示保全如果擅離崗位,一樣會被投訴;但也有人認為,這篇發文很有可能是假的、創作文。不過這篇自稱是主委妻子的抱怨文章,被許多人砲轟後,不到半小時立即刪文,但仍被網友截圖備份。
▲圖片來源:截自匿名公社
社區管委會要做什麼?主委權力有多大?
據住商不動展官網說明,所謂管委會全稱為「 管理委員會 」,是受人委託而存在的組織,並具有明確的運作目標,代表所有權人管理其財產。
據現行的法律規定,管委會的組成最少基本要3名管理委員,最多則沒有人數上的限制,其中組織必須包含要有1名主任委員、1名財務委員以及1名監察委員。
管委會除了平時需管理維護社區的公共空間、對外經營管理大樓共用部分,也要執行社區全體的規範決議事項。
當社區有需求時會召開會議,採取共識決議制,產生決策後主委再代表社區決議事項,尋找決定適合的廠商溝通簽約並規範合作事宜,搭配其他委員團隊協助監督執行。而主任委員(主委)的角色,以代表全體社區的對外角色,與外部廠商進行蓋章簽約、審核公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