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藍白黨團日前強過國會擴權相關法案,行政院長卓榮泰在(6/6)臨時於院會上新增並通過討論事項,決議依據憲法增修條文,針對相關條文提出覆議。
總統賴清德於周二(6/11)核可覆議案,並期盼立法院朝野各黨再次審慎檢視法案內容,找出合法合憲,以國家利益為優先的最大共識。
而行政院也發出新聞稿,表示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中華民國刑法第5章之1章名及第141條之1修正案覆議案經總統核可,行政院將依憲法增修條文規定移請立法院覆議。
行政院提出覆議的目的,絕不是要升高兩院之間的對立與衝突,而是希望透過良性的憲政對話程序,請立法院尊重憲法,體恤民意,藉由再次審視法案的內容,找出符合憲法與國家利益的最大共識,妥適回應公民社會與各界的訴求。
藍白黨團強過國會擴權法案 行政院因三大疑慮提覆議案
立法院國民黨團、民眾黨團以國會改革為由,挾席次優勢,5/28聯手在立法院「強力過件」國會擴權五法,其中包括總統赴國會報告、國會調查權、藐視國會罪等內容引發憲政爭議,民進黨、立法院民進黨團表態要申請釋憲,行政院也提出覆議案。
在拍板覆議案後,卓揆表示,該案有違反憲法民主程序、法律正當程序、侵害人權三大疑慮,尤其是「藐視國會罪」規定,違反法律明確性原則、比例等原則及正當法律程序。他強調提出覆議絕非要升高朝野對立與衝突,而是盼立法院再次審議內容,找出符合憲法、國家利益最大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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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白強推國會擴權法,政院7大原因正式提覆議!卓揆:不是要升高朝野衝突,而是有3大疑慮
國會擴權五法有七大問題 總統府:已核可覆議案、通知兩院
行政院政委林明昕說明覆議7大原因,為「沒有實質討論,違反民主原則」、「混淆雙首長制,質詢總統違憲」、「無差別調查民眾,聽證範圍過廣」、「漠視正當法律程序,違反程序正義」、「無期限審查人事同意權,空轉政府重要職缺」、「『藐視國會』定義不明,恣意擴大立院職權」、「『懷疑』官員虛偽陳述,即可課以刑責」。
總統為民主憲政守護者 盼朝野合法合憲、以國家利益優先
總統府發言人郭雅慧周二(6/11)指出,關於行政院於6/6向賴總統提交《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中華民國刑法》等修正案之覆議理由書,她表示,賴總統已核可覆議案,並於6/11上午11點將公文送至行政院,同時以總統府秘書長函通知立法院。
郭雅慧表示,總統作為民主憲政的守護者,在審慎評估行政院所提之覆議理由書後,依照《憲法》賦予行政院之權利,核可行政院對法律案之覆議權,期盼立法院朝野各黨能再次審慎檢視法案內容,找出合法合憲,以國家利益為優先的最大共識。
而政院也發出新聞稿,表示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中華民國刑法第5章之1章名及第141條之1修正案覆議案經總統核可,行政院將依憲法增修條文規定移請立法院覆議。
國會改革法案移請立院覆議,行政院:絕非升高兩院對立
有關行政院院會本(6)月6日就修正「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條文、增訂「中華民國刑法」第5章之1章名及第141條之1條文,呈請總統核可覆議一案,總統今(11)日已核可,行政院亦於今日依憲法增修條文第3條第2項第2款規定,移請立法院覆議。
行政院表示,本(113)年5月28日立法院通過之「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正條文、增訂「中華民國刑法」第5章之1章名及第141條之1條文,經詳細研議,認有違反憲法上民主原則、權力分立原則,以及正當法律程序,而侵害人權之虞。
其中,包括「審議程序不符民主原則,具有明顯重大瑕疵;立法院職權行使法有關總統進行國情報告相關規定違反憲法;立法院職權行使法有關質詢權、調查權、聽證之行使相關規定,違反權力分立原則,且侵害人民基本權利。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有關人事同意權之行使相關規定,恐導致憲法、法定機關職權行使產生窒礙,且與比例原則及正當法律程序不符;立法院職權行使法有關妨礙立法委員行使質詢權、調查權及聽證之處罰規定;中華民國刑法第141條之1藐視國會之處罰,有違法律明確性原則、正當法律程序及比例原則」等,皆有窒礙難行之處。
行政院強調,民主政治應經由討論與溝通的過程來建立共識。行政院提出覆議的目的,絕不是要升高兩院之間的對立與衝突,而是希望透過良性的憲政對話程序,請立法院尊重憲法,體恤民意,藉由再次審視法案的內容,找出符合憲法與國家利益的最大共識,妥適回應公民社會與各界的訴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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