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白於立法院攜手三讀通過「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正案」國會擴權修法,並增訂《刑法》「藐視國會罪」,一口氣引發立法權可能侵害《中華民國憲法》所定「五權」中的行政、司法、監察三權的疑慮。
爰此,除立法院民進黨團在三讀後立即表態之外,民進黨也於周二(5/28)深夜表示將提請釋憲;行政院長卓榮泰也表示,在收到立法院三讀條文後,將研議依憲法移請立法院「覆議」。
對於民進黨團、民進黨將提釋憲解決爭議、行政院研議提出覆議,總統府發言人郭雅慧周二深夜發布聲明表示「總統府皆予以尊重」,並將在收到立法院咨文及行政院呈後「審慎因應、依法處理」。
總統賴清德表態指出,他期盼民意關注的重大爭議性法案,朝野於三讀後仍有持續對話調節的可能性,以呼應國人民意訴求。
藍白攜手強過「國會擴權」系列修法 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均將聲請釋憲
國民黨、民眾黨攜手合作,以多數席次優勢,於周二(5/28)強力三讀一系列的國會擴權修法,並制定「藐視國會罪」刑責,引發憲政疑慮,民進黨團在「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正案」三讀後,即表態要提出釋憲。
民進黨發言人卓冠廷表示,「藐視國會」概念模糊不明,修法過程與內容皆涉及違憲以及違法濫權,民進黨支持未來黨團將針對通過的法案內容與程序瑕疵提請釋憲,將憲政爭議交由司法院憲法法庭大法官定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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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揆:依法行政也含「憲法」 將研議「覆議」
對於民進黨團將聲請釋憲,卓揆則表示尊重,並重申行政院忠誠守護憲法。他表示,在這次修法的過程中,人民對於立法院未能依照法定程序審查法案,提出諸多質疑,而許多條文的內容也有侵害人民權益、違反權力分立,以及例如法律明確性原則等憲法爭議。
卓揆說,由於行政院依法行政「也包含遵守憲法」,因此本次法律修正案有因違憲而致窒礙難行時,行政院將會在收到立法院三讀通過之條文後,研議依憲法增修條文所定之程序移請立法院覆議。
卓揆強調,作為憲法最高行政機關首長,他一定會堅定守護行政團隊的尊嚴;然而此次相關法律修正針對「藐視國會」一事並無明確定義,導致行政團隊將來在立法院說明政策時動輒得咎、無所適從,甚至無法完整澄清與政策相關的虛假資訊。
卓揆說,此外,法律修正後有關人事同意權的規定,也可能導致憲政機關或其他法定機關之職權的行使,產生困境。至於有關總統國情報告的修正條文,抑或涉及國會調查權的規定等,不僅存在權力分立的爭議,甚至也有過度干預行政權、侵害人民權利的疑慮。這些種種因素,都是行政院認為此次相關修正法案窒礙難行之所在。
▲立法院在國民黨、民眾黨聯手下通過系列「國會擴權」修法,民進黨團幹部們在議場外表達意見。鄭鴻達攝影
提覆議仍恐遭立法院藍白攜手否決 卓揆:依憲法仍責無旁貸
卓揆強調,民主政治的可貴之處,是經由討論與溝通的過程來建立共識。
他表示,行政院研議提出覆議的目的,絕不是要升高兩院之間的對立與衝突,而是希望透過憲政運作的過程,能夠讓立法院再一次審視法案的內容,透過民主的對話,回應公民社會與各界的訴求,找出符合憲法與國家利益的最大共識。如此才能穩固民主的根基,政策與法案的品質才能更加提升。
卓揆並表示,透過憲政制度的設計來解決憲政體制面臨的危機,是行政院自始至終的態度和立場。
卓揆坦言,雖然在目前國會生態下,行政院所提之覆議很有可能遭到立法院否決,但是行政院責無旁貸,仍會依憲法增修條文規定之程序,將本次修正案移請立法院覆議,以忠實捍衛憲政程序。
總統府說重話「審慎因應、依法處理」 賴清德盼朝野續對話調節
總統府發言人郭雅慧表示,在此社會高度疑慮及議論當中,立法院仍三讀通過法案修正,相信並非台灣社會的共同期待。
至於行政院預備研擬依照憲法規定提出覆議,以及立法院民進黨團宣布聲請釋憲,郭雅慧表示,期盼透過憲法規定的程序,妥善解決修法過程所造成的社會疑慮,總統府皆予以尊重,並將在收到立法院咨文及行政院呈後,審慎因應、依法處理。
郭雅慧表示,國會是民主的象徵,應當與人民站在一起,共同守護民主的價值。而總統更是民主憲政的守護者,因此賴總統期盼,民意關注的重大爭議性法案,朝野於三讀後仍有持續對話調節的可能性,以呼應國人民意訴求。
▲國民黨、民眾黨聯手下通過系列「國會擴權」修法,群眾聚集於立法院周遭道路抗議。鄭鴻達攝影
監察院不忍了:部分修法已設違反「權力分立」
在修法通過後,監察院周二終於發布聲明表態指出,立法院表決通過的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正草案,部分條文未能繫諸於憲法與大法官歷次解釋劃定並允許之框架,程序也未臻完備,已涉違反「權力分立」。
監察院提出三點的聲明,首先,憲法第95條、第96條規定之調查及調閱權等監察職權,仍專屬監察院行使;第二,立法院調查權係為取得行使職權所需相關資訊之輔助性權力,本應受有限制,與監察調查權及司法偵查權之行使有別,不應重疊,更不應互相影響或妨害;第三,監察院調查中案件,非屬立法院調閱卷證之對象。
監察院呼籲,固然我國憲法迭經增修,憲法所設計之權力分立、平等相維之原則仍始終維持不變,五院同為憲政機關應依循憲政慣例,相互尊重,任何憲政機關職權行使尤應繫諸於憲法與大法官歷次解釋劃定並允許之框架,始為國人期待的民主法治國家之正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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