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頭地院法官石育恩涉嫌幫詐團律師鄭鴻威藏放300萬元現金,甚至將款項放在他的辦公室,捲入洗錢案遭到約談。不僅石育恩,同樣被起訴的律師張作詮,以及發現律師涉案進行偵辦的台北地檢署檢察官郭宣佑,他們是政大法律系同窗,竟成為嫌疑人、被告及執法者,令人感嘆。
對於他們「系出同門」,政治大學法學院院長許政賢周四(5/22)發表「致法學院同學」公開信,坦承涉及倫理教育失敗或價值觀明顯偏差,對法學教育是一大警訊,但認為不能簡化為專屬「政大法律」。
然而「危機就是轉機」,許政賢表示,應藉此案反省體制性缺漏問題,以防止未來發生類似事件
以下為政治大學法學院院長許政賢「致法學院同學」公開信全文:
各位法學院同學,大家好!
據近來新聞媒體報導,本院多名從事實務工作畢業生,因涉嫌捲入詐騙集團事件,致引發社會高度關切。師生及家長聞訊,除對涉案院友深感惋惜外,同感焦慮不安,並對法學教育有所憂心!本案固然仍在偵查階段,相關案情尚待釐清,但因有多名院友涉案,無論後續發展如何,我們認為應在此時說明本院立場。
依目前媒體所披露部分內容,本案最令人擔心的地方,一來是涉案院友尚屬年輕、執業時間不長,二來是多為前後屆院友,互動關係密切。前者可能涉及倫理教育失敗或價值觀明顯偏差,後者可能涉及院友關係遭到誤用,無論何者,對於法學教育都是一大警訊!簡單來說,本案所涉及年輕化、群體性的因素,顯現牽涉一些根本性的深層問題,或許與個人特質、家庭背景、學校教育、社會氛圍,甚至律師制度等條件都有關聯,無法且不應簡化為專屬「政大法律」的產物。
我們對於本案涉及多名院友,固然深感震驚及遺憾,但危機就是轉機,如果藉此深切反省體制性缺漏,防止未來發生類似事件,相信是這起不幸事件所具有的正面意義。我們當然也知道,在一個瀰漫自由、開放氛圍及容認多元價值觀的時代中,針對倫理問題進行深刻檢討及採取因應方案。一定有各種不同的聲音,也不見得有良好的成效。但我們仍然深切相信,法律是良善與公平的藝術,法學的終極價值,在於追求良善解決之道,也因此,倫理是法學教育的基石,缺乏倫理的教育,不只是盲目的,還會損害他人、危害社會,我們絕不能容許缺乏倫理的法學教育!
教育是百年志業,許多觀念的建立或改革方案的實踐,往往需要時間的淬鍊,逐漸潛移默化,難以立竿見影!無論未來這方面的挑戰如何巨大,我們將堅持做對的事情。致力培育兼具良善品德與專業能力的法律人才。使政大法學院的優良傳統,不效因這類偶發事件而蒙塵。
人才是本院最寶貴的資產!過去、現在是如此,我們深切期盼未來也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