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總統陳水扁是否能在520前特赦引發各界議論,有報導指蔡英文將在週五(5/17),也就是520前最後一個上班日宣布特赦。知情幕僚表示,由於內閣已於16日總辭,進入看守階段, 根據往例將不再核定重大政策。因此,即使蔡英文特赦陳水扁,行政院也無法進行副署,所以在17日宣布特赦的說法,並不成立。
依據《憲法》第37條,總統依法公布法律,發布命令,須經行政院院長之副署,或行政院院長及有關部會首長之副署。
對此,總統府發言人林聿禪晚間說明,實際上相關程序都必須依法進行,並且也無此決定。
兒子陳致中晚間也重申,海外帳戶資產絕非不法所得,若最終陳家可自由決定款項用途,願全數作為國家社會公益使用!
行政院長陳建仁16日上午主持行政院會,率領內閣總辭,內閣也進入最後看守階段,根據往例,內閣在總辭後到5月19日(總辭生效)任期結束為止,將不再核定重大政策,只處理例行性、常務性事務,待5月20日正式交接。
據了解,高層原想透過有條件特赦來達成藍綠和解,也解決阿扁持續踩司法紅線,在保外就醫期間四處趴趴走的問題。但由於在有罪特赦、無罪特赦之間的歧異太大,因此最後難在520前達成共識。這點阿扁日前在社群上也有透露端倪,他說「政治問題就是要政治解決,從未有透過法律途徑討公道的」!
陳水扁是否真的能特赦,黨政人士日前之前受訪時也直言,「鑰匙在阿扁手裡」,包括處理錢的態度、看待國家的態度,以及是否應該要跟台灣人民說聲抱歉,「應該要先特赦自己,再來請國家特赦。」是否特赦的癥結點仍然是在有罪和無罪的認定,以及是否返還所謂的「不法所得」。
近扁人士則不平表示,這是因為扁與身邊的人認為,扁受到司法許多不公平的待遇,許多案件在審理的程序也不正義,因此若要讓他認罪,豈不是讓藍營可以一直不斷把這些有罪、貪腐的標籤一直往陳水扁以及綠營身上抹。
黨政人士:鑰匙在阿扁手上,應向人民說「拍謝」
前總統陳水扁是否能在520前特赦引發各界議論,媒體報導蔡英文總統下週可望特赦陳水扁,黨政人士受訪表示,扁過去的貢獻沒有人會否定,但若是能夠跟人民好好的說聲「拍謝」,在過去那個還沒有政治獻金法的年代,他確實做了些模糊界線的事情,辜負大家的期待,也為黨和國家帶來傷害。「鑰匙在他自己手上」。
據了解,陳水扁特赦方向包括「免除其刑」,也就是「免刑不免罪」,只會特赦已判刑的龍潭購地等四大案,但因阿扁健康狀況而停審的侵佔總統府公文案、陳敏薰買官案、二次金改國泰併世華案及教唆偽證案等4案,恐難以納入特赦範圍,若之後續審被判刑,無法適用本次特赦。
黨政人士:特赦阿扁是希望能消除藍綠對此議題的對立
此外,也需要沒收其被扣押8億元新台幣犯罪所得,交由檢察機關依照《刑法》沒收新制,向法院聲請單獨沒收犯罪所得。
黨政人士表示,會希望在520前夕特赦阿扁,就是希望能消除藍綠對此議題的對立狀態,不管是挺扁、反扁者都能得到安撫和解釋,如果一直不處理,阿扁每次保外就醫的言行又引起爭議,希望能夠用特赦來處理這些未來可能發生的紛擾。
近扁人士:過去不正義辦案,現在若要認罪才特赦無法接受
近扁人士則不平表示,其實過去蔡政府就曾透過人找阿扁談「認罪」特赦,但阿扁不同意,認為相關司法案件,有很多判決和程序不正義之處。
以歐美國家來說,他們認為法律是人制定的,因此國家機器在執法上就可能會有偏差或不符合程序正義的地方,造成國內紛爭,這時候總統就可以執行特赦。
這名人士說,國民黨過去引導這樣不正義的辦案,最後認定阿扁有罪,現在若民進黨政府又要叫阿扁先認罪才特赦,這也是程序不正義,這也是他們無法接受的原因。
「特赦就應該要無罪」,政治問題就要政治解決,而不是用有瑕疵的法律或程序去繼續處理,否則只會讓藍營將貪污、洗錢等標籤死死貼在他和綠營身上。「不過最後還是要看阿扁總統怎麼決定、是否接受。」
至於各界關注財產沒收、返還問題,近扁人士則指出,這是行政部門的權利,所有的但書都應該是行政部門的事。
近扁人士也擔憂,即使這次特赦成功,但停審中的案件要重新續審,扁勢必要又要再次面對漫長的審理過程,這對扁的健康和精神狀態都是很大負擔,PTSD(創傷後壓力症候群)很可能會復發。
陳昭姿主張除罪特赦 藍營要求認錯還錢
之前曾提案替陳水扁國務機要費除罪的民進黨立委立委蔡易餘表示,阿扁是藍綠撕裂、司法的錯誤犧牲品,例如國務機要費就是一例,法官做出和國民黨籍前總統馬英九特別費案截然不同的判決,因此他之前才會提案修會計法。
此外,蔡易餘也認為,當年特偵組羈押陳水扁、審理案件時,也充滿程序不正義,小英總統可以在520新政府就職前展現高度,應該也是希望陳前總統若能特赦,可讓藍綠和解。
「我主張『除罪』特赦而不是『除刑』特赦。」陳水扁民間醫療小組前發言人、民眾黨立委陳昭姿受訪表示,她之所以會支持扁除罪特赦,是因為扁案充滿各種程序不正義。
扁案過去開庭時,陳水扁都很坦然面對,一開始還用自身的律師專業為自己辯護,後來他們發現扁案已經變成政治事件,例如一堆特偵組檢察官還沒有收到證據,就說要「辦到底」,違反無罪推定。在程序正義部分,陳水扁兩度被無保釋放,卻馬上就換法官,就是不讓陳水扁出來。
過去曾與陳水扁多次交鋒的中廣前董事長趙少康日前受訪表示,陳水扁要獲特赦,有3個條件,包括「要認錯、道歉、還錢」,這3個條件缺一不可,也是最起碼的要求。實際獲取的不法所得是否只有檯面上這些,他也很懷疑,至少目前已知的部分要還出來。
本週三立院邀請司法院、法務部專題報告
對陳水扁特赦問題,國民黨籍的立院司法法制委員會召委吳宗憲10日決定,將於周三(5/15)邀請司法院、法務部等,針對陳水扁未沒收之不法所得,及停審未定讞案件處理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