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個月的死刑違憲言詞辯論中,犯罪被害人保護議題備受關注,「修復式司法」也成為大法官的答詢焦點。修復式司法是什麼?台灣目前做得如何?又面臨哪些挑戰?
「我覺得不能說原諒,說原諒太沉重。」談起十一年前殺害女兒的凶手,涂媽媽字斟句酌地告訴記者,「我對他有沒有恨?絕對有。我只能說,經歷這段修復,我已經放下了。」
二○一三年五月,一名呂男不滿被涂女提分手,持刀將涂女當街刺殺身亡。涂媽媽驟失愛女,長時間處在悲痛的恍惚之中。直到有一天,她意外得知呂男在獄中寫了封信給她,但呂男家屬怕對涂媽媽二度傷害,一直不敢將信交出;在涂媽媽的堅持下,她收下這封來自加害人的書信,從此展開了一段修復之旅。
最初,呂男的信充滿道歉與懺悔,涂媽媽在回信中也一再責罵對方、宣洩情緒。如今回想起來,她認為那正是修復的起點,「寫信成為情緒的出口,我終於可以講出自己的感受,讓對方知道我有多痛苦。他的道歉,對我也是有一點作用⋯⋯。」
有幾次呂男談起在獄中遇到看不慣的獄友,涂媽媽問他怎麼處理當下的憤怒?「他說他會走開,但我問他走開之後呢?重點是你怎麼消化自己的情緒?」她引導他管理自己的情緒,也是想確保女兒的悲劇不要再一次發生;唯有如此,她才能放下創傷與恐懼,安心地活下去。
最後,在促進修復的律師陳怡成協助下,兩人在獄中相見。涂媽媽記得,當時呂男一直不敢抬起頭直視自己,而當她看到對方身上掛著寫上「殺人犯」的牌子,也忍不住落淚。「我叫他不要再寫信給我。當你一直寫信過來,等於你永遠是一個殺人者。我也不想要生命中再有你這個人。」
著重聆聽被害人的聲音
歐美日韓均推「修復式司法」
或許沒有原諒或和解,但經過這段修復,涂媽媽找到情緒的出口,也安放自己的恐懼,繼續往前走。被判無期徒刑的呂男,在法律制裁之外,也透過與被害人家屬的對話,更加了解自己犯下的錯、需要承擔什麼責任,為改變與教化帶來契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