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5月發生賴姓男高中生墜樓案,時隔近1年、歷經7次開庭,在週五(5/3)辯論終結,法院預計6月28日11點宣判一審結果。
當時賴姓男高中生接受父親生前贈與市值約5億元房產,和負責處理房產的代書兒子夏男碰面登記同性結婚,2小時後在夏男住處墜樓死亡。
此案由於賴男家庭背景曲折離奇,社會喧囂一時,檢方認為夏男涉犯假結婚、偽造文書案,週五在2個小時庭訊中,夏男仍堅持不認罪,也會自己抱不平。
「如果賴生沒死,也會是被告,我若被判有罪,等於賴生也有罪」;至於法官反覆詰問案情細節,夏男則語氣不悅的說:「你講這個很好笑!」
回顧此起案件,18歲的賴姓高中擁有父親贈與市價約5億的房產,家中房產事宜原交由地政士(夏男之父)處理,但去(2023)年5月4日,賴男與夏男卻到戶政所事務所辦理同性結婚,沒想到2個小時後,賴男就在夏男10樓住處墜樓身亡。
後續由於賴母無中華民國或中國人民身分,夏男成為唯一遺產繼承人,加上牽扯出賴家三代間的恩怨情仇,案情更加撲朔迷離。
賴母控訴夏姓父子為了錢財殺人,然檢察官查無夏姓父子殺人證據,目前針對殺人罪的部分提起再議,台中高分檢發回續查,仍由台中地檢署偵辦中。
不過,檢方懷疑夏男涉偽造文書假結婚,因此依偽造文書「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將夏男起訴;經台中地院長達10個月的審理,在賴生死亡滿1年的前1天(5/3)辯論終結。
為何結婚講不清 夏男:判我有罪是文字獄
綜合媒體報導,週五上午9點半台中地院開庭,庭訊2個小時辯論終結,審判長林依蓉為釐清夏男有無結婚真意,再次詢問夏為何想和賴男同婚、有無感情基礎,不過夏男態度堅硬也顯得有些不耐煩,還強調:「這些我都跟檢察官講過了」。
審判長問兩人為何結婚?夏男則一再回答:「基於共同經營生活」,一度讓審判長要求不要再講法律用語;至於兩人為何結婚,夏男稱:「每個人對結婚主觀感受不同,不想要自定義感情基礎」
夏男也反問審判長什麼叫感情基礎、什麼叫結婚真意?「雙方就是有共識要一起生活的打算,還是以後都要開同性戀審議委員會、醫院鑑定?或是來給法官看?才可以定義我是什麼戀,才可以結婚?」
此外,夏男也吐苦水說媒體報導不實、檢察官是迫於壓力起訴,「如果要用外人的眼光來看同婚,很不厚道,這是我們基於自由意識做的決定,沒有侵害到國家法律,也並未規避法規,且戶政人員同意協助辦理,所有婚姻程序都是合法辦理;若因為這樣被判罪,形同司法迫於輿論做判決,根本是文字獄」。
甚至不忘強調:「若賴生還活著,他也會是被告,我若有罪,等於他也有罪」。
夏男也替自己抱不平,「我也沒說過他(指賴姓高中生)是輕生,我看到他在一樓躺在地上,聽警衛說有聲音,才認為有可能是從10樓墜下。」
至於被問到為何要幫賴生管理財務?夏男竟嗆法官「你講這個很好笑」,表示賴家以土地開發為業,所以本來就會為客戶提供相關服務。
▲賴母開記者會控訴兒子遭謀財害命。資料照/賴順仁辦公室提供
檢方提疑問 仍認定假結婚
檢方部分認為,賴男甫喪父心痛哀傷,若無人刻意慫恿,不會急著想結婚,加上賴男無同性傾向;認定夏男事先準備結婚書約是有預謀,因為賴男涉事未深、懵懂無知,加上賴母為中國籍又遭家族排擠,夏男遂以結婚可解決原生家庭壓力哄騙賴男相信。
檢方指出,夏男在偵查過程中都稱結婚為「共同經營生活」,刻意使用法律用語有備而來,種種跡象顯示假結婚,主張夏男毫無悔意,要求量處適當之刑。
夏男律師則認為,賴男自願和夏男結婚,夏男並未對他脅迫,結婚動機並非是民法上結婚的要件,希望若認定有罪,請求得處易科罰金之刑。審判長當庭諭知,今年6月28日一審宣判。
律師解析5法律面 伴侶能否分遺產
律師林智群去年5月在臉書分析這起命案的關鍵字:5億、高中生、結婚後馬上墜樓死亡。他說,高中生之前還暗戀女同學,跟男代書助理見面兩次就一見鍾情跑去結婚?結婚之後不到2個小時,高中生墜樓死亡,這些都是非常離奇的發展。
至於法律面有幾個地方,林智群說需要注意:
1、現在滿18歲就成年,原本18歲就可以結婚,要結婚是沒問題的。
2、結婚登記需要兩個證人,應該把證人找來確認雙方是否有結婚真意。
3、如果結婚成立,因為結婚期間太短,沒有剩餘財產分配問題。
4、不過婚姻如果成立,配偶還是有繼承權,跟高中生媽媽各分1/2。
5、如果發現是配偶殺害高中生,依法不得繼承。
新聞:台中市 / 吳烈安 張智鈞...
由林智群律師(klaw) 發佈於 2023年5月19日 星期五
如果真的是蓄意殺人,還能拿到遺產?巴毛律師也在臉書解釋,依照《民法》第1145條有下列五款情事之一,將會喪失繼承權。
一、故意致被繼承人或應繼承人於死或雖未致死因而受刑之宣告者。
二、以詐欺或脅迫使被繼承人為關於繼承之遺囑,或使其撤回或變更之者。
三、以詐欺或脅迫妨害被繼承人為關於繼承之遺囑,或妨害其撤回或變更之者。
四、偽造、變造、隱匿或湮滅被繼承人關於繼承之遺囑者。
五、對於被繼承人有重大之虐待或侮辱情事,經被繼承人表示其不得繼承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