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一名在王姓工人在2018年7月間因酒駕又無照駕駛,遭裁罰9萬元,還積欠闖紅燈、牌照稅、燃料稅等罰款及稅款;近期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書記官調閱財產資料,赫然發現王男竟然中了樂透獎金2500萬元,還購置房產,因此緊急扣押王男存款執行,全額徵起26萬餘元。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發布新聞稿指出,這名家住新北的40多歲王男,2018年7月騎車被警察攔檢,不僅酒測值超標,還無照駕駛,被裁處9萬元罰鍰,但他遲遲未繳納,因此被移送新北分署執行;該案執行1年多仍無著落,最後核發執行憑證暫時結案,直到相關單位發現他名下新增房產,才又在今年2月再次移送執行署新北分署。
後續新北分署發現,王男曾3度酒駕,分別在2015年6月、2020年5月間及2023年9月間酒駕遭移送法辦,獲法院分別判處3月、4月及5月徒刑,均得易科罰金。
也因為他過去曾三度酒駕,積欠多筆交通違規罰鍰、牌照稅、機車燃料稅,但都因為多執行無著,無法核發執行憑證暫時結案。
沒想到近期書記官調閱其財產,赫然發現王男2022年曾中樂透2500萬元,扣掉20%稅額後仍有2000萬餘元,去年更購置房產。
新聞稿指出,書記官急速扣押其銀行存款,並不忘通知曾移送過王姓男子案 件之裁罰機關,再將未結案件移送執行,移送機關亦火速配合移送執行。
王男新移送執行之案件包括無照駕駛及闖紅燈等10件,罰鍰金額合計4萬餘元,另有1件於112年5月17日又因酒駕遭裁處9萬元罰鍰之案件,新北分署於113年3月間再次扣押其銀行存款,經足額扣押13萬餘元,包含於112年底執行其銀行存款徵起3萬元,總計義務人中樂透後,新北分署執行其銀行存款,共全額徵起 26 萬餘元。
新北分署也藉此案例呼籲民眾切勿心存僥倖酒(毒)駕,以免害人害己,並傷及荷包,萬一遭受裁罰,亦應自動繳納罰鍰或辦理分期繳納,按時繳款, 以免遭受強制執行,如因買彩券幸運中獎,翻轉人生,亦宜優先繳納政府欠款。
▲書記官調閱財產資料,發現王男中樂透,扣稅後仍拿了2000多萬元。(圖/執行署新北分署提供)
行政執行小知識
Q:何謂執行憑證?核發執行憑證後可否再移送執行?
A:執行分署核發之「執行憑證」相當於法院核發之「債權憑證」,均於移 送(聲請)強制執行後未全部受償時所核發,交給移送機關(債權人)收 執,而執行分署核發執行憑證僅是暫時結案,移送機關於發現義務人 有新增財產可供執行時,在執行期間屆滿前,均得隨時再移送執行。
參考法條:行政執行法第 26 條準用強制執行法第 27 條、行政執行法第 7 條及稅捐稽徵法第 23 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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