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查癌症、心血管疾病的高階醫療儀器,衛福部規定只能設在醫院,變相加劇了醫療資源的城鄉差距。
若診所、健檢中心能符合專業與安全規範,這項以醫療機構層級「一刀切」的限制,是否有鬆綁空間?
馬祖因為沒有先進的檢查設備,發現癌症都是末期,錯失了治療良機……。」二○二一年四月,在一場立法院公聽會上,罹患鼻咽癌、肝癌、肺部腫瘤的馬祖病友孫道潔,以兩位家人患肝癌過世的經驗,沉痛呼籲政府正視偏鄉的醫療設備需求,鬆綁電腦斷層儀器的設置法規。
同年間,也有肺癌病友團體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提案,要求衛福部開放診所、巡迴車設置斷層儀器,提高肺癌篩檢資源的普及性。不到一個月,吸引逾六千人連署附議。
這項病友們疾呼放寬的規範,來自衛福部訂定的《特定醫療技術檢查檢驗醫療儀器施行或使用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特管法》)。
考量到輻射管制,目前常用於檢測肺癌及心血管疾病的「電腦斷層掃描儀」(CT)、檢驗內臟器官腫瘤及血管瘤的「磁振造影機」(MRI)等特定儀器,僅限「醫院」能設置,其餘基層診所和醫療機構不得購置。
依衛福部的說法,主要是CT、MRI等高階儀器,在檢驗過程會產生輻射、強磁場,屬於高風險的醫療器材。各界對於一般診所是否具備足夠專業人力和空間維持安全運作,仍存有疑慮,且診所多位在社區,可能產生輻射暴露等問題。
CT、MRI有輻射管制
偏鄉基層診所無法設立檢測
若單以執行儀器的安全性來看,限定醫院設置看似合理,但是缺乏彈性的規範,對於資源匱乏的偏鄉地區,卻可能成為病友早期發現、早期治療的一道阻礙。為此,醫界及民間也有一派聲浪認為,若機構能確保執行儀器的專業與安全性,是否應該適度放寬限制?
「在比較偏遠的地方,不容易有重裝備儀器。」國民黨立委陳玉珍以離島為例,金門醫療院所集中在東半島,西半島民眾為了檢查,經常得舟車勞頓,若能在兼顧安全下,「允許診所或巡迴車設置相關儀器,對醫療資源的普及性、可近性當然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