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新型態詐欺案件猖獗,檢警使用科技工具辦案,卻長年於法無據,面臨偵查困境。
行政院力拚這會期推出《科技偵查及保障法》新版草案,但四年前引發的侵權爭議真能解決?
「這是很弔詭的情形。」談起偵辦多起刑事案件的經驗,台北地檢署檢察官蕭永昌語帶苦笑說,「一方面,最高法院說『它』不合法,另一方面,立法院卻不斷撥預算、讓警政署去買『它』……。」
M化車打詐 被判侵犯隱私
檢察官口中的「它」,是一種名為「M化車」的偵查工具,能夠模擬電信基地台,發送訊號掌握周遭區域內每支手機裝置的確切位置,讓警方快速鎖定罪犯藏匿處。過去,M化車多次被用於破獲重大的擄人勒贖案,隨著近年電信詐欺案猖獗,更被檢警視為「打詐神器」。
然而,二○二一年一樁最高法院的判決,動搖了M化車的地位。當時,警方憑著這項神器破獲一起恐嚇取財案,法官卻認定該技術欠缺法律授權,違反隱私權與資訊自主權,對M化車蒐集的證據不予採納,撤銷原先有罪判決。判決書中,法官還呼籲國會盡速修法、賦予這項工具法源。
事實上,這不是檢警第一次用科技偵查手段辦案碰壁。早在一四年,就有海巡署士官長為了查緝私菸,在貨車底下安裝GPS追蹤器跟監,被法官認定妨害秘密、反遭判刑。當時,法官也在判決書中提出類似的修法建議。
正因立法時程迫切,法務部在二○年曾端出《科技偵查法》草案,卻只公告短短五天,就想送入立法院闖關,引發極大爭議。
除了程序問題,當時草案內容也不夠完善,包括檢警只要使用GPS跟監不超過兩個月,都不需法官核發令狀,被質疑執法權限過大;而監察網路通訊的規範,更引發民眾恐慌。種種漏洞缺陷、疏於溝通,招來在野黨與律師團體猛烈炮轟,也讓法案胎死腹中。
然而,立法停滯的同時,詐欺犯罪卻在台灣快速成長。一九年到二三年間,國內詐欺案件暴增六成,破案率卻從從二一年的九九%降至去年的九五.五%。
偵辦過眾多詐欺案件的蕭永昌無奈表示,在詐騙集團組織化的犯罪模式下,若要逮到中上游首腦及幹部,勢必要有效掌握罪犯的路徑及巢穴,而GPS與M化車無疑是重要工具。但當這些手段被認定不合法,將嚴重削弱檢警掃蕩犯罪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