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年多來,砸下八千四百億的前瞻計畫爭議不斷,引爆朝野對立,隨著在野黨在新國會過半,藍白陣營擬修法對《預算法》開刀,刪除特別預算「帝王條款」,為何財政、法律專家卻不看好?
潑水、撒紙錢、兩千次不斷電表決……,這般「熱鬧」景象出現在二○一七年間的立法院,當時上任不久的蔡英文政府推出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特別預算案(以下稱前瞻預算),引爆朝野激烈衝突。
這項預算以舉債支應,八年投入八千四百億元規模,有人批「大撒幣」債留子孫,有人質疑執政黨綁樁;當年,這筆特別預算在民進黨掌握立法院絕對多數下強勢通過,七年過去,爭議仍餘波盪漾。
物換星移,本屆立法院民進黨團不再單獨過半,在野黨對特別預算的檢討隨之而來。一月三十日,國民黨立法院黨團召開記者會,直指修改《預算法》是關鍵:「此時不修法,不知道未來還有多少『錢坑』等著國人!」
特別預算已常態化挨批
刪除條款卻如因噎廢食
先看法條。《預算法》第八十三條明定,在「國家緊急設施或戰爭」、「國家經濟重大變故」、「重大災變」、「不定期或數年一次之重大政事」四種情事下,行政院得於年度總預算外提出特別預算。
其中,第四款所謂「不定期或數年一次之重大政事」,就是前瞻預算的編列依據,也是在野黨口中的「帝王條款」。「就像給一張空白支票,特別預算不特別,變成常態化!」國民黨立委王鴻薇如此形容。
其實,相關質疑並不只出現在立法院,連監察院也有疑義。二○年四月,監察院發布調查報告,以一九年為基礎,往前回推二十一年,算出政府共辦理二十七次特別預算,其中十一次屬於「不定期或數年一次之重大政事」,占比高達四成,更直指「因未嚴格限制特別預算編列要件,而有特別預算編列之浮濫,破壞正常預算體制之情事,核有未當。」
對此,在野黨磨刀霍霍,新國會開議不到二個月,針對《預算法》第八十三條提出的修正草案已有四案,包括國民黨立委、民眾黨團版本皆提及刪除該條第四款規定,理由不外乎「公共建設濫造」、「財政困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