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知名度、高社會信任度的兒福聯盟,近日因北市1歲多男童遭聯盟轉介的保母非人道虐待而猝逝,引發社會民眾質疑,兒福聯盟總資產高達45.9億之多,是否拿錢不辦事、社工探訪的過程到底哪個環節有問題。
周二(3/12)上午檢方指揮警方搜索兒盟辦公室,帶回該名陳姓社工釐清是否涉及訪視幼兒照護紀錄不實、涉及偽造文書問題改列被告,依過失致死、偽造文書罪嫌,上銬移送地檢署複訊。
兒福聯盟董事長林志嘉及執行長白麗芳下午2點半召開記者會,親上火線回應,對於社工是否有疏失,林志嘉說已要求這位社工人員,要勇敢面對社會、配合司法調查。
至於被質疑兒福拿了錢不辦事,林志嘉說那是4年前的事情,現在的支出和收入,支出都已經大於收入,現在都已經改進了。
7小時兵分多路搜索兒福聯盟、社工住所,朝偽造文書方向爭辦
北檢為保全證據,週二指揮台北市警察局文山二分局,兵分多路搜索兒福聯盟、本案社工住處等地,約談該名社工,全案朝偽造文書罪偵辦。
根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搜索時間長達7個小時,搜扣內容包含相關探訪文件紀錄,及社工的筆電和手機等物證,目前將針對其是否涉及偽造不實的訪查紀錄進行偵訊釐清。
該名社工手上10多個案子,白麗芳:沒法為她多說明什麼
白麗芳說,現在沒辦法幫社工說明什麼,「我也不想把責任推給他或解釋甚麼,但網路上的截圖都是片段的,完整紀錄已經都交給檢方去處理」。
「這位社工人員目前要同時接10多個案子,這是其中一個案子,如何避免有類似情形發生,是必要解決的課題」。
林志嘉說,兒盟已經組織專案小組,絕對不允許再有第二次發生,周四(3/14)專家學者和政府一起緊急檢討、出養流程要怎麼補強,萬一有這麼惡劣的保母出現時,才能事先阻止。
把責任都推到社工身上?林志嘉:她有她的責任、兒福也要反省
林志嘉說,過程一定會坦白透明,為什麼無法先阻止保母,說實話社工有些說詞,「但既然別人將孩子推給我們兒福簽約保母,我們就是要負責,就是我們的錯,所以我們請社工直接面對司法,因為司法對她一些過程、要勇敢面對」。
是否把責任都推到社工身上?林志嘉說她有她的責任,「但是我們自己團體也要反省改進,讓事情不再發生,這是要自己去克服努力」。
對於民眾質疑,出養家人是不能探視嗎?白麗芳解釋,這個網路發文的並不是家屬,如果家屬要探視他可以隨同,外婆的部分是因為出養前她說怕難過,所以選擇不探視,「但發文的人並不是家屬,我們會協助家屬探視,並沒有不讓家屬探視」。
關於孩子掉牙以及後續發生狀況,白麗芳說,因為孩子有4個牙齒磨光,11/23保母有帶孩子就醫,醫師說可能有心理因素,牙醫就診紀錄都交給檢方,社工其實第一時間到醫院,檢察官就已經收集第一次,後來再傳訊把所有的紀錄、手機電腦都交給檢方,所有主管都有被傳,該配合都配合。
誤信該名保母?「前一個照顧不錯,確實比較信任她」
被問到是不是誤信該名保母,執行長說因為前一個照顧不錯,也都順利照流程到寄養家庭,確實比較信任保母。
「社工人員相信該保母,所以就延後訪視,一般都是一個月訪視一次,我們對於社工人員沒有辦法事先警覺、阻止這種事情發生,說實話是完全沒辦法接受,也覺得非常內疚,對團體來說,這是沒有辦法對社會交代的事情」。
坦言沒有「受傷的SOP」,只有生病住院的SOP
「出養的孩子很多都是需要早療、配合的事情比較多,比一般社區保母要多,流程已經在1月調整流程,未來需要改善的部分會再呈報給專家,希望專家給我們意見調整」。
對於社工發現事端、通報是否有延誤,白麗芳表示,該名社工確實是一直有通聯,「我們確實沒有孩子受傷的SOP,如果是生病住院社工會第一時間介入,回報督導、委託家屬,未來會加入嚴重受傷的SO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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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家訪不採突襲式訪查?白麗芳:會讓保母感到不舒服
至於為什麼家訪都不採取突襲式訪查,白麗芳解釋,這樣的做法會讓社區保母不舒服,但確實24小時托育是比較高風險,「以後會跟保母說要突襲檢查,但這點要在合作關係前確認,要講清楚才有人願意來帶小孩」。
被問到是否都會去真正實質去訪查,白麗芳說這些照片都已經交給檢方,可以去用科技去查證,家屬的通聯紀錄也都給檢方,所以希望各位能相信司法。
民眾要退捐「我們都會接受」
「大家如果覺得我們不好,要退捐我們都會接受,我們會繼續加強、不辜負期待,社工其實是壓力很大的,這種事情沒有人希望發生,我也擔心未來會有多少人會想要投入兒少保護」。
衛福部上午召開專案會議,針對本案在收出養制度、居家托育、幼兒安置資源等三面向進行檢討,就縣市政府需精進之處將責請地方政府與收出養媒合機構共同落實辦理6大重點,將加強中央與地方合作,以避免憾事再發生。
衛福部要求落實6大重點
一、 有出養必要性應由地方政府評估:不應將評估、媒合、暫時安置及收養後訪視工作全部交給民間團體執行。
二、 兒童不能僅因家庭經濟因素出養:依兒童權利公約精神及兒權法,地方政府對於有經濟困難之兒童與家庭應提供家庭支持與經濟協助,不能僅因經濟貧窮而作為剝奪父母對兒童的照顧;倘有出養需求亦應由地方主管機關進行出養必要性評估,再媒合收出養機構進行出養服務。
三、 縣市政府應與收出養媒合機構密切合作:對於出養兒童,縣市政府應指派專責社工人員和收出養媒合機構充分合作,並應積極訪視了解出養童受照顧情形,對於保母安置資源亦應納入地方政府委託安置照顧範疇管理,以確實掌握兒童受照顧情形。
四、 強化保母的督導及管理機制:針對等待收養期暫時安置或收養者無法親自照顧子女並全日送托者,尤其3歲以下兒童為出養者,政府應較嚴格規範保母的資格條件、訪視頻率、加強家外安置訓練課程、研擬較優薪資待遇。
五、 加強訪視重點及訪員的敏感度:中央將與地方密切合作,督導縣市政府落實年幼兒童受照顧品質的訪視,並強化訪視輔導人員及社工人員的敏感度及訓練。
六、 結合幼兒專責醫師共同關懷未滿3歲兒童發展:本部已推動幼兒專責醫師制度,將強化對脆弱家庭子女、接受政府委託安置及出養兒童,由地方社政主管機關彙整名冊至衛生主管機關,並指定幼兒專責醫師於提供各項幼兒疾病預防與健康服務過程,了解兒童發展及受照顧情形,一旦發生疑似兒虐或不當對待情事,政府即可立即介入處理。
衛福部表示,已安排 3 月 15 日邀集專家學者、新北市政府、臺北市政府,召開重大社會事件檢討會議,會中將請兒童福利聯盟文教基金會就案件進行說明並深入討論,中央地方密切合作完善制度,避免憾事再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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