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府政風處預防科女科員吳安琪,去年11月底以照顧外公為由申請留職停薪,期間兼職從事護膚美容工作雖未違反規定,卻被爆料也從事「直銷」工作,1個月就有80萬元收入,比她當公務員一年的年薪還高,由於直銷屬於商業行為,已違反《公務員服務法》,吳員本月23日提出辭呈,近日縣府將召開考紀會追究行政責任。
廉政署接獲檢舉,指雲林縣吳姓政風人員涉嫌兼職賺外快,檢舉內容指出,吳員申請侍親假,本應利用假期好好照顧家人,卻經常從事直銷業務,並在臉書與IG公開分享,由於仍具公職身分,依規定,在外從事商業行為已涉嫌違法。
雲林縣政風處副處長蕭明基表示,吳員有從事美容工作,屬於兼職接案,符合公務人員留職停薪辦法第5條第1項第4款,「申請留職停薪者,期間得另從事非屬留職停薪事由之其他工作且毋需經權責機關同意或備查」,但直銷工作屬商業行為,已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第1項「公務員不得經營商業」。
▲政風處副處長蕭明基表示,直銷屬於商業行為,已違反《公務員服務法》,吳員已提出辭呈,近日縣府將召開考紀會追究行政責任。中時新聞網記者張朝欣攝影。
據了解,吳員去年11月30日以照顧外公為由申請留職停薪獲准,留停期間為2023年12月18日至2024年6月17日,她曾詢問人事處留職停薪期間可否兼職,得知可以兼職,便到一家美容護膚工作室上班,縣府今年1月10日收到檢舉,調查後發現兼職美容符合法規,但加入直銷便違反規定。
吳員兼職美容,單次收入約2500至5000元,直銷工作包括獎金、分紅等,1個月收入可達80萬元。目前吳員的辭呈已依規定進行流程處理,縣府也會依《公務員服務法》第23條規定,召開考紀會追究行政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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