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於病患的病情評估、醫院與航空調度等,衛福部則依照《救護直升機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規定,委由空審中心協調、審核申請案,該中心不只要評估病患是否屬於「空中救護十四項適應症」,包括創傷指數小於十二、脊椎或脊髓嚴重創傷等,也須衡量當地醫療機構能否救治,以及病患能否承受高空低壓、低氧環境等因素。
然而,近期連續發生的後送延誤情形,都不是來自天候、不利醫療環境等因素,只因行政流程問題,影響病患就醫權益。

爭議一》簽署搭機同意書
先看第一大爭議點——搭機同意書簽署問題。
根據現行管理辦法,救護直升機執行空中轉診時,至少應有一名空中救護人員隨機,依先前作法,僅病人、家屬與轉出醫療院所的醫護人員須填寫搭機同意書,執行航空的組員不必填寫;但空審中心近期發現,部分申請案隨機救護人員資料未完整填寫,因此要求航空組員比照辦理,填完才能放行。
這項作法引起極大爭議。凌天航空說明,搭機同意書是乘客才須簽署,若航空公司員工簽署,之後不幸發生意外,保險公司會依同意書認定員工是乘客身分,而非在執行公務,理賠金額將大打折,為此公司基於員工權益堅決不簽,並強調「搭機同意書根本不是空審中心的審查範圍。」
至於隨機救護人員名冊,凌天航空則點出,那是由申請醫院填寫,非航空公司填寫,過去確實發生醫院核對隨機人員出現延誤,經協調已保留一份名單給醫院,加速程序。換言之,隨機救護人員的核對與航空組員須簽署搭機同意書,不能混為一談。
雙方就因一紙同意書僵持不下,造成多起案例被延後放行,影響就醫時程。
爭議二》選後送醫院不同調
不只如此,申請案通過後,空審中心指派的後送接受醫院,與病患、家屬申請的醫院不同,雙方產生歧異,則是第二大爭點。
根據該管理辦法,救護直升機可將病患送至北、中、南或東部救護區適當醫院;因後送病患屬於急重症,依法須送往「特定緊急傷病患指定後送醫院」,或對應轉診醫院。
衛福部照護司說明,依法當病人病情特殊,申請醫療機構與空審中心、接收醫院多方溝通,可送往其他救護區適當醫院;但考量空中轉送成本及具風險,不宜由「病患指定」後送醫院。
然而,澎湖縣政府、醫院與居民都曾反映,考慮家屬照顧、病歷完整等原因,應給予選擇醫院的彈性,未料空審中心仍堅持送往南部醫療體系,未取得共識。知情人士更透露,去年曾發生病患申請到台中救治,遭空審中心否決並送往高雄,病患只能再搭救護車到台中,過程中不幸離世憾事。

衛福部空中轉診審核中心執行長蔡行瀚強調,醫療後送服務由政府提供,應考量「醫療必要」,不能與「個人夙願」 混為一談。(圖/UDN.COM)
三方協商改善 但仍出現糾紛
為了解決兩大爭議,衛福部照護司去年十二月十五日邀集各民航公司、空審中心及離島政府共同協商,最終提出兩大改善作法。
首先,礙於民航公司反映救護人員填報影響申請程序,系統將改為未填寫名單時跳出提醒,有望解決搭機同意書爭議;其次,衛福部已研議,當申請醫院、病患或家屬要求轉送至非責任後送醫院,將要求申請單位簽署切結書後放行。
可是問題來了,明明去年十二月已做出兩項結論,今年一月空審中心審核兩案,卻再度發生搭機同意書與後送醫院爭議,令外界匪夷所思。
對此,空審中心執行長蔡行瀚受訪竟稱,「當時還沒收到白紙黑字的公文,我仍然有法律責任。」因此,空審中心按既有程序走。他更直指,如同醫師開刀須同意書,執行空中後送應同樣有搭機同意書才能釐清問題歸屬,但凌天航空因保險理賠,堅持不要與病患列在相同名冊,才會產生糾紛。
蔡行瀚強調,醫療後送服務由政府提供,應考量「醫療必要」,不能與「個人夙願」混為一談。不過,既然衛福部與澎湖縣衛生局針對兩項爭議已達成協議,他表示尊重,後續只要澎湖縣府承擔責任,空審中心不會再糾結於搭機同意書及後送醫院選擇。
離島醫療後送是當地醫療量能短缺所採取的作法,長期以來,衛福部喊出「強化在地醫療為主、空中轉送為輔」方針,經過多年改革,儘管部立澎湖醫院及三總澎湖分院已達到中度級急救責任醫院,澎湖地區也已具備心導管室、磁振造影掃描儀等醫療設施,但面對急重症醫療需求,仍須仰賴救護專機後送。
在政府與民間溝通協調下,外界期待後送爭議就此落幕,但幾起事件病患被耽擱的時間、遭延誤的病情,都已不可逆轉。未來再出現爭端,衛福部、空審中心與民航公司應以病患權益為優先考量,持續精進並完善後送機制,早日讓離島居民有一條安心的醫療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