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仁大學校長江漢聲涉嫌挪用公款,自2007年起以「醫學院學生臨床技術學習相關活動」等名義,向輔大校產申請借款400萬元,再給非校方附屬機構輔大診所使用,檢方偵結,依背信罪起訴江漢聲。全案新北地院今(31日)審結,法官依背信罪嫌判處江漢聲10月徒刑。
檢方指出,江漢聲在2007年11月起,陸續以診所虛設「醫學院學生臨床技術學習相關活動」及「學生醫學服務學習活動經費」的名義,向輔大校方借款400萬元,自2009年至2012年間共還款300萬,尚欠100萬元。
不僅如此,江漢聲還涉嫌與輔大前醫籌處醫療事務組長林依恬及輔大醫學院前行政副院長洪啓峯合作,指定將輔大招標的「社區醫療關懷推廣計畫勞務委託案」外包給輔大診所,幫助輔大診所取得250萬元不法利益。
對此,江漢聲矢口否認犯行,聲稱250萬元的不法所得是要用來舉辦醫學院活動,不過不被檢方採信,後續依背信罪嫌將他起訴。而新北地院今審結,江漢聲被依法判刑10個月。
江漢聲今發表聲明表示,「此案於起訴書中就已認定輔仁大學實際經營及管理輔大診所,輔大診所就是輔大所有;也證實無任何金錢流入個人口袋,因此絕無可能背信圖利。對於司法針對本人不公平判決,本人深感冤屈,不能接受,為爭一生清白絕對上訴到底!」
江漢聲說,「本人自2002年到輔仁大學服務逾二十年,一直兢兢業業,在董事會嚴格監督下,全心努力為學校募款已逾三十億以上並為輔大興建醫院、爭取各種資源,帶領輔仁大學發展,絕不可能圖利自己與他人,更沒有違背職務損害輔大利益。名譽是我的生命,為爭清白,絕對上訴到底。」
※本文授權自ETtoday,原文見此。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