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周刊2/25編按:台中銀行董事長王貴鋒涉嫌挪用10億公款,奢華度日,1/30檢警依特別背信、洗錢等罪,帶回王貴鋒等22人,複訊後王貴鋒1500萬交保,限制住居、出境與出海。
不過,台灣高等法院在週日(2/23)撤銷發回更裁,新北地院裁定王貴鋒以及涉案的極緻租賃公司實際負責人周哲男,羈押禁見及通信,子公司台中銀行保險經紀公司董事長賴麗姿500萬元具保,限制住居、出境、出海。
上市銀行股台中商業銀行董事長王貴鋒,涉嫌在任內及擔任台中銀保險經紀人公司負責人期間,挪用逾10億元供租購超跑、豪車、北市中山區豪宅招待所,甚至是私人飛機,作為私人豪奢生活使用。
新北地檢署1/30指揮調查局北機站,依證券交易法及銀行法特別背信、洗錢等罪約談王貴鋒、台中銀保經現任董事長賴麗姿及極緻租賃業者周哲男後,將3人聲押禁見,其餘19人分別諭知交保 10至300萬元交保。台中銀保經現任董事長賴麗姿及極緻租賃業者周哲男後,將3人聲押禁見,其餘19人分別諭知交保 10至300萬元交保。
2/25最新進度
新北地院表示,台灣高等法院認為王貴鋒、賴麗姿、周哲男3人均涉犯《證券交易法》之不合營業常規交易罪、特別背信罪、《銀行法》之銀行負責人背信罪,犯罪嫌疑重大,且王、周有逃亡、湮滅證據、勾串證人之虞有羈押必要,禁止接見、通信。而賴麗姿若能以500萬元具保,並限制住居、出境、出海,尚能代替羈押處分。
新北檢企業犯罪專組檢察官李秉錡,1/30指揮檢警調前往新北市永和、台北市中山區、桃園市、台中市共24處搜索,查扣豪車勞斯萊斯Phantom 2輛、超跑Aston Martin Zagato、Rapide各1輛、賓士S600、 S500各1輛、BMW 740 1輛、重機HARLEY-DAVIDSON2輛、紅酒162支、雪茄千支、名表BREGURT及ROLEX、珠寶和50餘個金融帳戶。
檢調掌握,王貴鋒身為台中銀負責人及該銀行100%持股子公司台中銀保經公司前負責人,於台中銀保經負責人任內,公司董事長核決權限提高至1億元,接著自2014年起,共同以台中銀、台中銀保經租用公務車名義,租購上述豪車、超跑等,作為私人日常生活使用,且租期屆滿未將車輛過戶至公司名下,使2公司蒙有共2億0884萬餘元損害。
王貴鋒另以2公司名義,向周男承租龐巴迪Bombardier Challenger 350型 私人飛機,除給付1億元保證金,每月租金更高達200至800萬元不等,並多次公器私用帶親友搭機出遊,使公司受有共3億6327萬元損害。
王貴鋒另於2014至2018年間,以台中銀保經名義,租用台北市中山區豪宅做為公司招待所,還公報私帳裝潢該處及提供酒水服務,使公司受有6140 萬餘元損害;同時贊助廣告給周男經營的行銷公司,每年金額高達4500萬至1億餘元,使台中銀保經受有3億6780萬元損害,合計使台中銀、台中銀保經蒙受逾10億元損害。
※本文授權自聯合新聞網,原文見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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