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至今,電動機車龍頭Gogoro傳出已有超過500名車主行駛途中突然斷電,釀成追撞或自摔事故。然Gogoro合約中「免責條款」卻讓業者不必對此負責,車主們只能自救,在有問題的電池上做記號互相提醒。
對此交通部表示,目前有問題的電池多為第一、二代,且在特定時段製程出現問題的車輛較多,已要求Gogoro睿能以及和同體系的宏佳騰、山葉、台鈴4家業者,1/19前提出召回改正計畫。
超過500名Gogoro車主,近幾個月接連遇到電動車電池異常快速耗電,導致行駛途中突然斷電釀成追撞或自摔事故,受害者卻僅能自救,在有問題的貼紙做記號提醒下一位車主。
Gogoro「免責條款」成擋箭牌 不對電池負品質保證
Gogoro部分電池異常,但服務合約中「免責條款」寫道「除有故意或重大過失外,睿能新動力對電池服務不負損害賠償責任」,使得業者遇有狀況時,幾乎可以不用負責任。
時代力量立委邱顯智、交通零死亡召集人林柏勛,1/8召開記者會指出,Gogoro睿能公司免責條款非常誇張,竟然可以明文規定「除非法律不允許,否則不負品質保證的責任」,所以就算電池有瑕疵導致車禍,依然可以不用負全責。
而政府對電池服務的定型化契約,也沒按《消費者保護法》第17條授權,制定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林柏勛補充說明,目前狀況遍及新北、桃園、高雄,車主換電池就像賭博要看運氣,賭的是自己的生命。
Gogoro出包電池多為「前二代」 宏佳騰、山葉、台鈴設計也有「共同性」
行政院消保處副處長陳星宏表示,依《消保法》第7條規定,任何的商品或服務有造成消費者生命、身體、健康、財產的損害,企業經營者不論其有無過失都應該要負相當的賠償責任。
更何況商品本身是由業者提供的,商品出問題的原因是出售的機車所造成,企業經營者本應負相關賠償責任。
目前全台電動機車約70萬輛,光Gogoro體系就占9成、約63萬輛。交通部路政司專門委員趙晉緯說明,據業者回報,有問題的電池約8萬顆,多為1代、2代比較早期的電池。
而與Gogoro同體系的還包含宏佳騰、山葉、台鈴等業者,在電動車的設計上具有共同性,因此電子斷電問題同樣備受關注。
Gogoro回應風波 交通部令4業者提「車輛召回」計畫
交通部強調,2023年底就有依照「汽車安全性調查召回改正及監督管理辦法」規定進行調查,上週討論過後,決議要求睿能公司以及同體系的宏佳騰、山葉、台鈴共4家業者,一併檢視車輛設計是否存在瑕疵後,並在1/19前提出車輛召回改正計畫。
Gogoro睿能創意1/8也回應,公司重視任何影響用戶騎乘安全事件,已向全體用戶說明處理方式與補償措施,也會跟用戶持續更新說明更完善的解決方案。此外,也會跟主管機關密切聯繫並向用戶一併說明,未來持續帶來更好的品質與服務。
據《聯合報》報導,宏佳騰等業者則表示,電池問題必須等Gogoro有明確說法才能確認後續因應作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