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人壽因日前遲未獲工會同意延長工時,違法次數不斷累積,最多1個月加班高達40小時,一再觸法之下已達到北市勞動局最高罰鍰金額150萬元。而勞動局今(1/5)日也公布2023年11月份違反《勞動基準法》遭裁罰的企業,台灣宅配通、大河屋餐飲僅次於南山人壽。
針對北市勞動局公布2023年11月份勞基法裁罰結果,南山人壽回應, 該公司尊重個別內勤員工的加班意願,同時也取得99.9%的內勤員工加班同意書,若員工為了提供對保戶及業務夥伴有效率的服務品質,主動願意在業務繁忙之際提出加班申請,南山人壽才會在必要時協請內勤員工加班,並依勞基法之加班費給付基準給付足額加班費,並無損及內勤員工權益。
南山人壽強調遵守法令與重視員工權益的初衷未曾改變,一直以來提升內勤員工福利措施、建置完善教育訓練制度,營造更為友善、幸福的職場環境。
臺北市勞動局公布2023年11月份違反《勞動基準法》裁罰結果,共有96家事業單位遭到裁處,總罰鍰金額為679萬元,其中南山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遭罰150萬元為最高!勞動局指出,透過各項專案檢查,持續監督事業單位遵守勞動基準法,維護勞工權益,是勞動局重點工作項目之一。
北市勞動局高寶華局長表示,2023年11月份罰鍰金額前5名,依序為南山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150萬)、台灣宅配通股份有限公司(50萬)、大河屋餐飲股份有限公司(26萬)、森業營造股份股份有限公司(20萬)、捷仲有限公司(20萬)、萬堡營造股份有限公司(20萬)。
勞動局表示,違法勞基法裁罰的事業單位中,主要違法態樣前5名分別為:未依法給付休息日工作之工資,計24家(25%);未依法給付平日延長工時工資,計22家(22.92%);工資未全額給付,計18家(18.75%);每7日中未有1例假1休息日,計17家(17.71%);未逐日記載出勤紀錄至分鐘為止,計17家(17.71%)。
臺北市勞動局強調,雇主應依法給付勞工工資,維持勞工生計,並應積極補充人力,適當調度,避免使勞工超時加班及給予勞工足夠之休息,以保障勞工身心健康,避免一再觸法。
勞動局長高寶華說,南山人壽因遲遲未獲工會同意延長工時,違法次數不斷累積,已達最高罰鍰金額,呼籲公司應積極並有誠意地和工會協商,以免一再觸法。
高寶華呼籲,企業主應將員工視為珍貴的資產,而非單純的人力成本,遵守勞動法令、保障勞工權益不僅是企業法定的義務,也是企業的社會責任,唯有勞資雙方共同合作、彼此珍惜,才能創造經濟繁榮、雙贏的局面!
「開罰只是手段,輔導企業法遵才是核心價值!」為協助雇主遵守法令,臺北市勞動局推出「勞條健檢師」的服務,雇主可透過「臺北市政府市民服務大平臺」( https://service.gov.taipei/Department/AYAA/ )提出線上申請,或至勞動局勞動權益中心臨櫃申請,勞動局的「勞條健檢師」將會主動向申請人確認輔導時間並提供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