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老化、慢性病盛行加上疾病年輕化,台灣各年齡層國民都須從飲食根本,改善營養狀況。
卡關四十年的《營養及健康飲食促進法》終於三讀通過,這項立法,將為國民健康帶來什麼影響?
寒冷的冬至午後,營養師李哲佑來到板橋榮民之家,在廚房為四百多位住民準備應景的湯圓。站在長輩面前,他耐心解釋,「一般的糯米湯圓,要小口反覆咀嚼,但這種特製的好吞嚥湯圓,一咬就斷,長輩可以安心食用。」
接受長期照護的高齡榮民,有的營養不良,有的則是牙口不好、吞嚥困難,一飲一食都需要特別照料。每個月,李哲佑或同事會有一天前往板橋榮家,花四到六個小時,除了管理廚房供餐流程,也提供個別化營養評估、客製化飲食建議,希望延緩老人急性病症發生、反覆入住醫院的問題。
慢性病全齡盛行 醫療負擔沉
近年來,愈來愈多營養師像李哲佑一樣,從醫院走入社區。隨著台灣人口日趨高齡化,慢性疾病盛行率快速上升,糖尿病、肥胖與代謝症候群等,又呈現年輕化趨勢,不只是長者,各年齡層都浮現健康危機。
根據國健署二○二二年公布的「國民營養健康狀況變遷調查」,無論成人男性或女性,自一三年到二○年間,高血壓、糖尿病、高血脂盛行率全面上升;二二年衛福部十大死因統計,更指出與慢性病相關的死因,已經高達六成。
不只如此,兒少的健康也出現警訊。據國健署調查,近十年國中、國小生過重及肥胖率居高不下,二一年到二二年,國小生全體有二七.一%過重或肥胖,國中生則有三一.二%,國中男生甚至達到三六.四%。且研究顯示,約有七成兒童長大後依舊肥胖,恐增加罹患慢性病、心血管疾病與癌症風險。
- 過重及肥胖率:衛福部依身體質量指數(BMI)訂出4種體位,其中過重定義為24≦BMI<27;肥胖定義為BMI ≧ 27。
為了全面改善國人營養及健康,日本早在一九五二年就制定《營養改善法》,韓國一九九五年推出《國民健康增進法》,台灣營養界推動立法則卡關四十年,直到二○二三年十二月,立法院才終於三讀通過《營養及健康飲食促進法》(以下稱《營養專法》),被視為保護國民健康的一大轉機。
實際翻開這部專法,內容包含四大重點,除了建立國民營養支持環境、訂定營養飲食基準、推動健康飲食教育,也針對傳播不實營養資訊訂出罰則。台灣營養學會理事長趙振瑞表示,法案涵蓋面向非常廣泛,「不只營養師,與醫師、物理治療師等醫事人員,甚至是教育人員……都息息相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