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知名的律師事務所理律法律事務所,2003年間爆發前員工劉偉杰盜領案件。當時理律接受客戶美商新帝公司委託,管理公司名下的聯電股票12萬餘張。但劉偉杰竟然私下盜賣股票,得款30.9億元,最後潛逃出境,至今仍下落不明。理律認賠給客戶後,轉向國泰世華銀行求償10億元。一二審、更一審均判決理律敗訴,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20日駁回上訴,理律敗訴確定。
這起著名的案件發生在2003年,當時劉偉杰擔任理律法律事務所法律專員,他在2003年8月6日至9月15日的一個多月期間內,陸續將客戶名下12萬7千多張聯電的股票,陸續變賣。並以匯款、提領現金、開台銀支票等手法,分16次將30.9億元盜領一空,再跨國轉帳、買鑽石洗錢,最後假冒黃姓同性密友身分,喬裝潛逃出境。
案發後震驚社會,理律認賠,4年多內償還客戶所有損失,並採取後續的法律行動。其中提供劉偉杰假身分的黃姓同性密友,最後遭判刑1年2月、緩刑3年確定。此外理律不滿當時國泰世華銀行,未盡善良管理人的注意義務,讓沒有提款權限的劉偉杰將30.9億元盜領一空,因此提出民事訴訟,向國泰世華銀行求償9.9億元。
一二審均判決理律敗訴,案經最高法院廢棄發回後,更一審根據當時新帝公司開出的授權書,認定劉偉杰有獨立代理新帝公司開戶、管理帳戶的權限,再加上當時劉偉杰拿出的大小章,均與銀行內留存的印文相符,因此更一審仍認定銀行並無疏失,再度駁回理律的請求。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20日駁回上訴確定。
本文授權自ETtoday新聞雲,原文見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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