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月十日「國際人權日」,也是美麗島事件發生的日子,政治受難者陳菊如今成為國家人權委員會主委;
走過四十四年,轉換不同身分與崗位,她持續在推動人權的漫漫長路上前行。
一九七九年的今天,高雄正在準備火把、布條與標語,向當權者訴求要人權……,今天得到人權,不代表永遠擁有,要非常珍惜。」今年十二月十日,監察院院長、國家人權委員會主委陳菊,在一場活動上有感而發。她的談話,不只是為了紀念國際人權日,更是她的親身經歷。
這一 天,是聯合國通過《世界人權宣言》七十五周年,也是四十四年前戒嚴時期,黨外人士訴求民主與自由,爆發美麗島事件的日子。
歷經二十年倡議 催生人權會
走進陳菊的監察院院長辦公室,會議桌後方牆面掛著美麗島大審的黑白相片。那一年,因美麗島事件被逮捕的陳菊,就是被送到軍事審判的八人之一,當時不到三十歲的她,面對「唯一死刑」審判,提前留下遺書。最終,她因叛亂罪判刑十二年,在獄中度過六個年頭才獲釋。
六年的歲月,在台灣民主發展史上,留下深刻的歷史印記;六年,也正好是一任監察院院長的任期。當年的人權鬥士,如今成為監察院院長,同時扛起「國家人權委員會(以下稱人權會)主委」重任,別具意義。
「關心人權的人不是多數,它不是很熱門,但很重要。」國際人權日隔天一早,陳菊接受《今周刊》專訪時,不諱言點出人權在現今社會的沒存在感、易被遺忘,因此更要珍惜。
走過戒嚴時期,如同陳菊所說,社會氛圍已經截然不同。當年,那一代人訴求開放黨禁與報禁、國會全面改選、總統直接民選,爭取的是「政治人權」;現在走向民主自由,面對的是更多元、新興的人權議題。
她逐一細數婦女、原住民、移工權利,或是在全球化時代下的數位人權、氣候變遷、LGBT(同性戀、雙性戀、跨性別)多元性別等面向,人權議題不斷演進,「複雜及困難的程度,與過去完全不一樣。」
其實,早在一九九○年代後期,民間就倡議設置國家人權機構,經過二十年努力,國家人權委員會終於在二○二○年八月一日正式揭牌。走過三年,任期過半,人權會作為獨立機構,不只監督行政部門,也肩負起「不斷追求人權」的重要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