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選舉和政黨政治,是民主體制的兩大運作特徵。其中,選舉要定期舉行是法律規定,而政黨要不要輪替,則由選民的意志所決定。
在台灣,「政黨輪替」成為這次總統大選在野陣營的一大訴求,由於事涉自身利益,政黨提出這種訴求自然可以理解。同時,「政黨輪替」具有一種普遍化的「公平」道德性,這項訴求對部分選民也有相當的說服力。
當然,「政黨輪替」由選民的意志所決定,它可以涉及選民對政策方向的評估或純粹出於自身利益的考量;但如果這種意志是基於一種虛假的道德性,則有必要被澄清一下。
從現實來看,政黨「定期」輪流執政,是民主政治的應然,但並非是民主政治的必然。
在美國,從1920年女性首次擁有投票權的總統選舉算起,共和黨自1920至1932年執政了12年(哈定~)。隨後,民主黨自1932至1953年執政了20年(羅斯福~)。再者 ,共和黨自1980至1992年執政了12年(雷根~)。政黨都打破了個別總統任期4年和連任8年的期限。
再看看英國,縱使這個老牌民主國家政權輪替頻繁,但保守黨從1979至1997年,執政長達18年(柴契爾~);其後,工黨於1997至2010年也執政了13年(布萊爾~)。
從英美的經驗我們粗略可以看出,民主政黨能否較長期執政,其實有其時代的背景──要不是戰爭危急時期,就是經濟路線大調整的時期。不能呼應時代要求的政黨,必然會被較長期地邊緣化。如此,我們也就不難理解,當前的台灣情勢為何有利於民進黨繼續執政,而親中的國民黨持續積弱不振。
「政黨輪替」畢竟不是小孩在公園玩溜滑梯,應該大家輪流來。「政黨輪替」不是為輪替而輪替;「政黨輪替」牽涉的是重大政策的重新抉擇。
在台灣,這也就意味著:我們要選擇站在民主陣營這邊,還是共產極權那邊;是要站在「國機國造」、「國艦國造」這邊,還是要放棄國防自主那邊;是要站在發展台灣高科技產業這邊,還是站在放鬆對中國技術管制、鼓勵中國企業收購滲透台灣公司那邊……。
誠然,縱使在民主國家,政黨長期執政也可能造成貪腐的問題;對此,我們除了信任、強化司法體制的獨立制衡之外,輿論也不可能不加予嚴格監督。
人總是活在一個特定時代裡,不能盡如人意。歷史給我們的選擇之路不多了,取捨之間,需要我們認真思考、斟酌再三。
【「政黨輪替」的迷思】 ** 自由選舉和政黨政治,是民主體制的兩大運作特徵。其中,選舉要定期舉行是法律規定,而政黨要不要輪替,則由選民的意志所決定。 在台灣,「政黨輪替」成為這次總統大選在野陣營的一大訴求,由於事涉自身利益,政黨提出這種訴...
由康文炳發佈於 2023年11月6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