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的分局偵查隊,派出所警員送來一名高中生竊盜嫌犯。員警告訴我,他是分局常客,正等待製作筆錄,之後要移送地檢署。
不久,他的父母匆匆趕到。母親又親又抱地端詳孩子是否受傷後,著急地對警員表示他們會賠償被偷的物品,詢問警員是否可以協助向被害的店家求情。另一方面,父親淡定地四處打電話找議員等人情管道,希望化解這場偷竊事件。俊秀的高中生冷漠地晾在一旁,和父母沒有任何互動。
「這不是第一次了。」員警搖著頭對我說,這對財力豐厚的父母處理的方式如出一轍。
最後,父母在店家堅持要送法辦,員警表示會依程序移送,而其他友人避之唯恐不及、紛紛回覆表示愛莫能助下,只能悻悻然離去。
我坐到少年身旁,和他閒聊,從學校一路談到女朋友,就是沒聊到他偷東西的狀況。聊到開心處,他的眼神亮了起來。直到他要被移送地檢署前,我不經意地提到:「你家又不缺錢,幹麼偷東西?」得到的竟是令我差點跌倒的回答。
「來警察局聊天、交朋友啊!我爸媽對我的每一個同學都有意見,同學們都不想和我在一起。他們還動不動跟我的導師爭執,每個老師都知道我爸媽難搞,盡量跟我保持距離。從小學到現在都一樣,我說了也沒用。在警察局,反而還有人願意和我聊天。」天啊,這是一個多麼寂寞的孩子。
手機才是爸媽的寶貝
「青少年偷竊」是罪?還是一種心理疾病?
在警政署及警察大學針對「少年偷竊案件誘發成因」的研究中,極少出現與心理病態相關的這四種成因:「病態偷竊症」、「對立反抗症」、「行為規範障礙症」、「反社會型人格障礙症」。這意味著少年竊盜因原生心理造成的狀況是微乎其微。
孩子會偷東西,有時僅僅表達他生活得並不快樂,只能以偷竊滿足無處發洩的情緒;或是當心情非常不好,又無處傾訴時,靠連續的偷竊行為逼父母出面關心──最終目的就在告訴大人:「我遇到人生的困難了。」
我回想起一名五年級學童,他因偷竊文具上了少年法庭,最後責付給父母管教。法官要他寫下悔過書,讀後,無奈地拿給他的父母看。內容寫著:「我爸媽每天都會親我,說我是他們的寶貝,但我覺得他們說很愛我其實是騙我的。他們每天都在玩手機,只會叫我自己去找東西玩,原來手機才是他們的寶貝。放假時,他們帶我出去玩,還是一直在看手機……」
一個是想要家庭關注的眼神,一位是以行動表達渴求接近父母,孩子內心在對親情的「渴望」與「絕望」中糾葛不已,但是找不到情緒出口,最後只能透過犯錯或怪異行為,吸引父母施捨給他們一抹關愛的眼光。
可曾了解少年竊盜的動機或原因?
在各類少年觸法案件中,少年竊盜算是法律中所謂的「微罪」,卻也是占比例最高的一項。
如果非重大竊盜、慣竊或是累犯,最後法官通常還是會責付給家長管教,並定期進行輔導。但往往在這個過程中,司法單位、家長與孩子之間,若因輔導方法不對而產生衝突,反而會功虧一簣,得到反效果。
孩子會偷竊,都有其成因,但我們是否曾真正去了解背後的動機或是原因?如果沒有,就不要一開始便怒斥他們的行為。
作者簡介_戴志揚(資深社會記者)
現任「中時新聞網」副總編輯,第24屆吳舜文新聞獎「深度報導獎」得主。
花蓮長大的純樸孩子,輔仁大學大眾傳播學系新聞組畢業後,踏入新聞界,在江湖與刑案間打滾近27年。以「台灣毒品氾濫探討」專題,獲第24屆吳舜文新聞獎「深度報導獎」(為此獎項有史以來,唯一以社會新聞獲頒「深度報導獎」的記者)。
本文摘自寶瓶文化出版《誰讓青春沒有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