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一名林姓男子去年底自廣達電腦公司離職,卻因財務困難心生歹念,於今年2月間謊稱是現職員工,偽造同事簽名借用員工臨時識別證,進入廠區徒手破壞鐵櫃偷竊晶片及記憶體,近3個月以同手法進出9次行竊,偷竊物品價值超過923萬。直到今年6月公司發現報警,林男坦承犯行,桃園地檢署依偽造文書、竊盜等罪嫌將林男起訴。
起訴內容指出,29歲林男去年12月26日自廣達電腦公司離職,因財務出現狀況,今年2月24日向廣達公司員工通道警衛以齊姓同事的工作號碼,謊稱是現職員工,在借用員工臨時識別證同意書的「立同意書人」欄位偽造同事署名,把文件交給警衛。進入廠區後林男已徒手方式破壞鐵櫃,竊取電腦處理器及記憶體等物品,並藏在胯下及鞋套等處,躲避警衛持金屬探測棒掃瞄檢查。
對此林男從2月24日開始以同手法來回進出9次行竊,期間除了使用齊姓同事工作號碼和偽造署名,還換另一名鍾姓同事的號碼使用,前8次皆徒手破壞鐵櫃,直到第9次他發現喇叭鎖遭換新,改以破壞放置物品的治具室喇叭鎖後進入,再開啟存放鐵櫃竊取,最終共偷了83個電腦處理器、833個記憶體,價值高達新台幣923萬8983元。
經廣達公司查得情形報警,警方循線到林男位於桃園市楊梅區的住處扣得竊得體晶片93片、CPU晶片1片、販售賊物得款10萬元及林男所有並供犯罪使用的行動電話1支,林男對於偷竊行為坦承不諱,但否認有破壞安全設備竊盜的行為。
經檢警調查,治具室門上設有喇叭鎖,平日由人員保管門鎖鑰匙,門鎖自今年6月7日前因老舊而故障,因此林男得以在不破壞鎖狀況下進入,但門鎖自6月7日後換新,2天後該門鎖又遭破壞,期間未獲授權而有侵入治具室的人僅林男1人,根據林男販售竊得物品的對話紀錄、廣達公司內部監視器畫面等證據,堪信該次門鎖破壞是林男所為。
桃園地檢署偵結,核被告所為依犯刑法行使偽造私文書、竊盜罪嫌、毀越其他安全設備之加重竊盜罪嫌將林男起訴。至於林男竊得的犯罪所得未扣案,仍請依刑法規定宣告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本文授權自聯合新聞網,原文見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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