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MeToo」事件在6月延燒,演藝圈除了許傑輝因為爆性騷事件後宣布退出演藝事業,有著好爸爸形象的男星宥勝也遭爆對女員工上下其手,有舔耳、從背後環抱等舉動,而且不只一位女性受害。
有熱心民眾匿名告發宥勝,台北地檢署介入後查出,宥勝涉嫌對3名女子性騷擾,不過3人均未提告,檢方則是認定他在2016年送女員工回家時,確實對該女性有不當舉動,週三(11/8)依以非告訴乃論的強制猥褻罪起訴宥勝,另外對2女涉嫌性騷擾,但2人未提告,另予簽結。
繼朱學恒後,宥勝成為MeToo浪潮下第二個被起訴的知名人士。
事發當初,宥勝曾在臉書發文道歉:「我為我曾經的行為所造成的傷害及陰影感到抱歉,非常、非常的對不起,面對曾經犯過的錯,我不會逃避。」
「強制猥褻罪」可處6月以上5年以下徒刑
刑法第16章定有「妨害性自主罪」專章,而「強制猥褻罪」便是其中常見的犯罪行為,此罪是指對於男女以強暴、脅迫、恐嚇、催眠術或其他違反其意願的方法,而為猥褻的行為,是要判處6月以上5年以下徒刑。
不過要注意的是,行為人雖有強暴、脅迫等強制行為,但如未達猥褻行為的程度時,因強制猥褻罪並不處罰未遂犯,所以縱然行為人一開始有猥褻被害人的意思,其仍可能只是觸犯「強制罪」而已(即以強暴、脅迫使人行無義務之事或妨害人行使權利),最重則只會被判3年徒刑。
地檢署以非告訴乃論之罪:「強制猥褻罪」起訴宥勝,未來可能面臨6月以上5年以下徒刑。
什麼是非告訴乃論罪?
非告訴乃論罪即是被害人不想追究,檢察官知悉犯罪事實也可以起訴,法院受理審判。
有網友在臉書發文指出,菜鳥時期曾到經紀公司工作,負責陪一名男演員拍戲,有次聚餐結束後她開車送大家回家,當在車上只剩下她和男演員時,男方直接撲向她並抓揉胸部,她把對方手推開後,他竟還二度撲上去,直到她怒吼「你到底在幹嘛?!」那位藝人才停止,隔天男星則傳訊息道歉「抱歉,昨晚喝醉對你毛手毛腳」。
同時,也有一位女網友以「W」代稱該藝人,指控W以借廁所為由,進入女同事家H中,跨坐H腿上強吻、伸舌頭舔她的耳朵,後來H軟性勸阻W,雖然W沒有得逞,但女網友仍被提醒要注意W,女網友說:「H的提醒 我其實沒有放在心上,但~我徹底的錯了」。
沒多久,W以工作理由把她叫到私人角落,連續2次從背後環抱女方,「貼靠在我的左肩上 臉朝向著我深深地吸了一口氣」,雖然當事人沒直接寫出名字,但透露該藝人是「形象非常好的好爸爸,還舉家遷移至台中讓小孩讀書」、「勇於冒險做自己,形象又陽光正面愛家的優質藝人」,讓網友聯想就是宥勝。
針對性騷擾指控,宥勝也在臉書發文道歉:「我為我曾經的行為所造成的傷害及陰影感到抱歉,非常,非常的對不起。面對曾經犯過的錯,我不會逃避。真的真的,很對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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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列法條:道歉沒用
知名律師李怡貞早前在宥勝臉書貼文下留言表示「這種程度,道歉沒有用」,並列出相關法條直呼:「可惡至極」。
李怡貞曾在宥勝的道歉聲明下留言,直批:「道歉有用的話,律師不用存在。解內衣摸胸若為真實真的可惡至極。」
對於解內衣摸胸的舉動是否涉及強暴未遂?李怡貞指出,加害者對被害人進行性交行為前所施用的強暴、脅迫等手段,都可能被認定有實行強制性交之意,「強制性交罪,三年以上,十年以下,處罰未遂。直接跨坐在人身上壓制、強吻、解內衣摸胸、舔耳,你認為呢?」更強調宥勝發文道歉根本沒用。
我為我曾經的行為所造成的傷害及陰影感到抱歉,非常,非常的對不起。 面對曾經犯過的錯,我不會逃避。 真的真的,很對不起。
由宥勝之旅發佈於 2023年6月17日 星期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