號稱「美國PTT」的網路論壇 Reddit 上曾有一篇關於瑞典的貼文引發眾人議論,連臺灣都有媒體報導,該貼文引發的文化衝擊,就連經常為同一陣線的其他歐洲國家都感到詫異。
那篇貼文的作者邀請大家分享去別人家作客時遇到的最奇妙經驗,其中一則關於瑞典的回覆成為焦點。回文者寫道,小時候去瑞典同學家裡作客,晚餐時間卻必須在同學房間裡等他們全家人吃完飯,自己並沒有受邀吃飯,讓身為外國人的她深感錯愕。
此文一出,許多人覺得不可思議,更多人想求證真偽,多數瑞典人則覺得非常正常,並無不妥。
東亞文化向來認為來者是客,要好好款待;更別提臺灣了,就算你今天兩手空空去別人家,主人依然盡情款待。同樣情境放到歐洲,絕大多數南歐與東南歐國家都有和東亞國家一樣的好客文化,但愈往歐洲北部,好客之情益發淡薄。
我人生目前為止有近三分之一時間待在瑞典,對於這種「你可以來我家玩,但不能在我家吃晚飯」的現象,其實並沒有感到很奇怪,卻非常了解臺灣人的不解。身處兩種文化之間的我,經常需要一點時間才能轉換心態,設身處地了解兩方的掙扎。
我記得臺灣的新聞底下有一位非常疑惑的網友留言:「我以為北歐國家講求人人平等和博愛,怎麼會讓人餓肚子呢?」
事實上,正因為瑞典講求平等,才會如此。
瑞典人重視家庭生活,晚餐是一天當中的重要時刻:全家人忙碌了一整天後,終於能夠一起坐下來用餐,好好享受親子時光。因此,在尚未徵求別人父母同意之前就先餵了別人家的小孩,等於破壞了別人家的餐桌時光;背後更嚴重的意義是,你默默侵犯了別人當父母的義務和責任。
在講求公平的瑞典社會,最基本要求就是盡到自己的責任,當你在尚未徵求別人的同意之前,就以自己認為的「好意」幫忙他人,事實上只是增添了別人的麻煩。
此外,每個家的飲食習慣都不同,你怎能確定別人家裡是否吃猶太餐、吃無麩質、素食還是純素呢?在沒有辦法完全確定對方小孩的過敏狀況之前,擅自餵餐是很有風險的。
「你不能在我家吃晚飯」背後最深層的意義,則與幾乎深植在瑞典人心中的「詹代法則」(Law of Jante)有關。詹代法則可說是瑞典的立國原則之一,主要精神在於「我沒有比別人好,他沒有比別人優秀;我們沒有比他們好,他們沒有比其他人優秀」,謙遜地強調人人平等。如此脈絡之下,擅自餵飽別人家小孩,顯現出來的可能是你覺得你比較有能力,因此「順便」幫忙餵一餵別人的小孩。
某次和臺灣好友談起,身為媽媽的她不可思議地瞪大眼睛:「瑞典人有被害妄想症嗎?會不會想太多?有哪個父母想讓小孩餓肚子?」但這就是各國文化有趣的地方,我們的理所當然,在別的文化裡是不可思議;反之亦然。
就像臺灣有引以為傲的人情味,對於真心交往的朋友,再怎樣盛情款待都不為過;瑞典人則不喜歡欠人情、欠人錢,連欠酒都不願意,因為那會把自己放在較弱的位置,需要快點償還以示公平。當你在同學家玩得比較晚卻還不想回家時,就要尊重同學家的晚餐時間,乖乖待在同學房間裡,等他們全家人吃完飯再繼續玩。從小到大都習以為常的事,就比較不容易感到有壓力。
某次我和同事討論到這個話題,他給了我另一個觀點。
同事是瑞典中部人,瑞典中部介於地廣人稀的嚴寒北部之下、多元文化且交通便捷的南部之上,從任何角度來看,都是一個文化同質性與純正性較高的地區(有些來自瑞典中部的人甚至自詡家鄉有最純正的瑞典文化,但這樣的說法實在有點政治不正確,因此默默放心裡就好)。
同事說,住鄉下的他們向來都是半個月才大採購一次,而且每次採購的物品都是一樣的、數量也算得剛剛好,省去麻煩之外也能避免浪費。要是今天忽然有別人家小孩要吃飯,除了要尊重對方父母,更有可能發生的情況是家中根本沒有足夠的食物。同事開玩笑說,如果當晚要額外準備一份孩子的餐點,那就意味著要吃掉我未來的某一餐。
我想起有位朋友曾經抱怨,每次和丈夫去公婆家吃晚餐,隔天公公總會貼心算好前一天晚上的分攤費用,再請兒子或媳婦轉帳給他,既公平又兩不相欠,分得清清楚楚。「這到底是『消極式的積極』提醒我們太常去他們家吃飯,還是單純覺得使用者付費呢?」朋友挖苦自己地說著。
不過想想還是不錯呀,只收食物錢,電費廚師費都省了,大概比上餐廳還便宜呢。
作者簡介_瑞典劉先生(劉晉亨)
臺灣高雄人,筆名「瑞典劉先生」,原以為人生就像許多人一樣北上念書工作,卻一不留神走得太北,自二〇一一年起深入寒帶國家一住至今。斯德哥爾摩大學媒體碩士畢,行銷公關專業,替營利與非營利機構服務過。專心體驗人生、讀書寫字之際也喜歡獨自旅行,已走訪六十個國家。
本文摘自時報出版 《斯德哥爾摩宜居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