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周刊編按:民進黨立委高嘉瑜前男友林秉樞因施暴以及拍攝私密影像等案件,一審依傷害、偽造文書等13罪判刑2年10月,其中傷害罪8月不得易科罰金;台灣高等法院7月13日判上訴駁回。
因林秉樞和高嘉瑜都未上訴,案件定讞,林扣抵曾被羈押227天,林秉樞至少再服刑14天就能恢復自由,不過林秉樞之前恐嚇前女友案緩刑被撤銷,新北地檢署通知林男週五(10/6)報到,檢方不同意林秉樞易科罰金,要他入獄執行2年2個月。
高嘉瑜接受媒體訪問時眼眶泛淚,司法其實還是有一點人性,她說林先生他得到這樣的教訓,「是老天爺給我的使命,都是他自己造成的,不能讓他再傷害較為單純的女性,天理昭彰。」
高嘉瑜說,林先生惡行重大,一再認為有勢力可以瞞天過海、越發囂張,好像都可以逃過司法追訴,不該是這樣。
「有的女性跟她的小孩長期被威脅恐嚇,甚至威脅要殺她們,我是當事人和一民意代表,有責任要保護這些受害者,並推動修正相關法律,至少法律上不用再受到類似威脅跟脅迫」。
高嘉瑜前男友林秉樞因施暴以及拍攝私密影像等案件,一審依傷害、偽造文書等13罪判刑2年10月,其中傷害罪8月不得易科罰金;台灣高等法院7月13日判上訴駁回。
因林秉樞和高嘉瑜都未上訴,案件定讞,但尚未執行。林扣抵曾被羈押226天,等同於繳交78萬罰金、再服刑14天,即可重獲自由。消息一出當時高嘉瑜批評,現在速審法限制,導致刑案沒有實益。
高嘉瑜指出,整個案子雖然到了二審,林先生判了13個罪,但刑度很輕,總共2年10個月扣掉被羈押日子,最後只要關14天,現在速審法限制,導致刑案沒有實益,刑案上訴難改變量刑輕重,對受害人保障不足。
高嘉瑜表示,林先生在整個判刑過程,有多次累犯紀錄,甚至施暴和解後,又找被害人要求退還和解金,這樣劣跡斑斑的人,法院量刑要考量,也呼籲檢察官,如果這樣的人只要關14天就沒事,對社會上其他類似受害者來講,都會認為現在司法難以弭平,只會讓加害者更加逍遙法外,也會透過修法,希望能遏止暴行發生,能夠幫助更多的受害者。
高嘉瑜表示,整個案子就只有3個案件,妨害秘密、妨礙電腦使用和傷害罪可以上訴,依照速審法規定很難改變量刑刑度,以現在法令對於受害者,難以去弭平傷痛,希望透過修法保護受害者。
她強調,整個案件過程,加害人前科累累,受害者不只一人,多數受害者因為種種原因不願出面提出告訴,讓加害者更加為所欲為,希望有更完善制度,讓受害者勇敢站出來。
高嘉瑜指出,以加害人種種行為,他並沒有悔意,也沒有讓受害者得到有形或無形上的道歉,這樣的人到目前為止沒有任何悔意,在司法也難有受到該有的懲罰,這是對受害者最不能接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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