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周刊編按:福商勝公司涉嫌將進口巴西蛋混合國產蛋,製成未殺菌液蛋並改標產地為「台灣」出貨,新北市衛生局周三(9/20)公告其產品流向,發現新北3家團膳業者有進貨,烹飪給13校約8900餐及20家食品業者。
新北市府表示,9/19起學校午餐已停用液蛋,全面改採現打新鮮國產蛋,業者涉假冒產地標示,將開罰48萬元。
另外,台中市政府衛生局也查獲2家液蛋製造廠,使用進口蛋製成產品,但產地卻標示為台灣,到7月底才改為來源進口國;全案移送檢調偵辦,釐清假冒產地產品數量及流向。
對此,農業部次長陳駿季回應,雞蛋的冷凍液蛋,過往進口是「實質轉型」,轉型後製造地就能標示為「台灣」,這是大家認知的問題,後來他們和衛福部食藥署了解後,認為很像不適合實質轉型,因此他們有在7月多時提供資訊給加工廠,通知其調整。
陳駿季解釋,關於台中的加工廠,有一部分是畜產會委託其加工成冷凍液蛋,這些全都會回到畜產會倉庫,並沒外流,至於說同一個加工廠同樣有用進口雞蛋,因後市場稽查是衛福部權責,若經查屬實有違規,會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處罰,絕不寬容。
至於這是否代表7月前的冷凍液蛋可標示為「台灣」?陳駿季強調「沒有,我沒有這樣講喔!」並強調這是冷凍液蛋現在在認定上有一些疑義,他們也還在查證釐清,若有查清具體結果,就會對外說明。
對此,農業部周三(9/20)晚間發出新聞稿,3點說明如下:
1、經查,依據「食安法」及衛福部於2019年11月7日發布訂定「液蛋衛生標準」及「液蛋產品標示規定」等相關法規,液蛋產品本即應標示 「原產地(國)」及有效日期。
2、然而,中央畜產會於6月間委託業者,將庫存的專案進口雞蛋,加工為冷凍殺菌液蛋後送回畜產會承租之倉儲轉庫存備用。而當時對標示方式的解釋認知,原以為可依照「進口貨物原產地認定標準」第7條第1項第1款規定,原材料經加工或製造後所產生之貨物與原材料歸屬之海關進口稅則前六位碼號列相異者,可認定為實質轉型,因此使業者將產地標示為臺灣,迨至7月間另向衛福部確認始知應標示原產地才正確,畜產會獲知後即通知業者此後應以原產地標示。對中央畜產會因其對標示方式認知誤解所生爭議,農業部有監督失周之處,特向社會大眾表示歉意,也將督促畜產會後續應加強輔導業者正確標示。
3、經查,媒體所報導的這些液蛋,是未依照相關標示規定而標示產地錯誤,但皆在有效期限內,且全數均存於倉儲,沒有流入國內市場,畜產會將請加工業者更正目前庫存的產地標示。
台中市衛生局依雲林縣、桃園市提供情資,今天派員前往金寶蛋品科技、新德貿食品公司,查獲2公司生產的冷凍殺菌液蛋產品疑假冒產地,涉犯食安法第15條第1項第7款規定涉及刑責,全案移送檢調進一步釐清假冒產地的產品數量及流向。
衛生局說明,2家涉案的液蛋製造廠自今年6月起使用來源為土耳其、巴西的進口蛋,製造成冷凍殺菌液蛋,但產地卻標示為台灣,且提供標示樣張供參考;到7月底才將產地改回來源進口國。
衛生局指出,2家業者自6月份起協助農業部代工生產冷凍殺菌液蛋產品,蛋品來源國除少部分為土耳其外,其餘大部分為巴西。2家業者坦承並提供相關資料,並供稱液蛋產品均交由中央畜產會處理,對後續流向不知情。
台中市政府新聞稿除嚴正表達捍衛食安立場與決心,也感謝雲林、桃園縣市衛生局提供情資才有重大突破,呼籲各縣市加強交流協同稽查,盡早釐清進口蛋品疑慮,也呼籲中央有關單位加速提供更詳實產品流向資料遏止不法,確保民眾食蛋安心。